所在位置:365法律网 > 法律法规知识 > 正文

行政处罚做出主体的认定条件有哪些?

法律领域专业人士:郭楚惠精选
主要从事:律师事务所(公司)担任职业律师一职,拥有多年的法律服务经验,可以一对一帮您解答问题(24小时在线),我就是您的法律援助!

[导读]:本文所有内容由法律领域专业人士“郭楚惠”负责编辑,主要解答一、行政处罚做出主体的认定条件有哪些? 享有行政处罚权、能够实施行政处罚的机关应具备以下条件: 1、必须是行政机关; 2、必须具有外部管理职能; 3、必须取得特定的行政处罚权; 4、必须......本文有909个文字,预计阅读时间3分钟。

一、行政处罚做出主体的认定条件有哪些?

享有行政处罚权、能够实施行政处罚的机关应具备以下条件:

1、必须是行政机关;

2、必须具有外部管理职能;

「法律法规」相关推荐:行政处罚的决定(二)

3、必须取得特定的行政处罚权;

4、必须在法定的职权范围内实施。

二、行政机关行政处罚权来源

行政处罚主体主要是行政机关,但是行政机关也并不自然地就享有行政处罚权。而非行政机关在有法律法规授权的情况下也可以成为行政处罚主体。

1、通过法律、法规、规章规定某一行政机关具有行政处罚权,这种形式是设定行政处罚主体的主要形式。如《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将治安行政处罚权授予公安机关。

2、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非行政机关对某项具体事务享有行政处罚权。如《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第14条规定:"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单位或个人,卫生防疫机构可以根据情节轻重给予警告、罚款、停业整顿、吊销卫生许可证的行政处罚。"

3、法律、法规、规章规定某一行政机关可以把处罚权授予另一行政机关。如《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第33条第2款规定:"警告、50元以下的罚款,可以由公安派出所裁决;在农村,没有公安派出所的地方,可以由公安机关委托乡(镇)人民政府裁决。"

三、行政处罚的原则

1、处罚法定原则。对违法行为给予行政处罚的规定必须公布;未经公布的,不得作为行政处罚的依据。

2、公正公开的原则。行政处罚法第四条规定,行政处罚遵循公正、公开的原则。

3、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行政处罚法第五条规定,实施行政处罚,纠正违法行为,应当坚持处罚与教育相结合,教育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自觉守法。设定和实行行政处罚必须以事实为依据,与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以及社会危害程度相当。

4、保障当事人陈述权利原则。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规定,当事人有权进行陈述和申辩。行政机关必须充分听取当事人的意见,对当事人提出的事实、理由和证据,应当进行复核;当事人提出的事实、理由和证据成立的,行政机关应当采纳。

5、一事不再罚原则。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四条规定,对当事人的同一个违法行为,不得给予两次以上罚款的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的主体是需要满足一定条件的,否则做出来的行政处罚不能使人信服,需要满足的条件包括必须是行政机关,必须必须取得特定的行政处罚权等。

友情提示:以上就是关于“行政处罚做出主体的认定条件有哪些?”的所有内容,如有差错,请读者自行判断本文内容的正确性。如若转载或引用,请您注明出处:https://www.weigepro.net/about_service/241138.html,感谢广大网友们的分享。

说点什么吧
  • 全部评论(0
    还没有评论,快来抢沙发吧!

欢迎进入365法律网,我们每天24小时更新最新的法律相关信息,帮助您快速了解更多法律法规知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