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在位置:365法律网 > 法律法规知识 > 正文

湖南省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的规定有哪些

法律领域专业人士:尹邦建精选
主要从事:律师事务所(公司)担任职业律师一职,拥有多年的法律服务经验,可以一对一帮您解答问题(24小时在线),我就是您的法律援助!

[导读]:本文所有内容由法律领域专业人士“尹邦建”负责编辑,主要解答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以下简称《暂行条例》)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我省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我省境......本文有682个文字,预计阅读时间2分钟。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以下简称《暂行条例》)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我省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我省境内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出租和抵押。

第三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公司、企业、其他组织和个人,除法律另有规定者外,均可依照本办法的规定在我省取得土地使用权,进行土地开发、利用和经营。外商投资开发经营成片土地,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四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房产管理部门,依据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各自的职能,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做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出让、转让工作。

「法律法规」相关推荐:国有土地划拨管理办法内容有哪些?

第二章 土地使用权出让

第五条 土地使用权出让,必须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规划和年度建设用地计划。

第六条 下列土地使用权可以依法出让;

(一)市、县人民政府根据城镇建设发展需要依法征用的农村集体所有的土地;

(二)由人民政府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权的国有土地;

(三)出让期满后由人民政府无偿收回的国有土地;

(四)城镇其他可供出让的国有土地。

上述出让的土地可以是未经开发的土地,也可以是经过平整和进行基础设施建设的土地。地上有建筑物、构筑物的,应当做好拆迁安置工作。

第七条具体地块的土地使用权出让,由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会同同级城市规划和建设行政部门、房产管理部门共同拟定方案,按照《湖南省土地管理实施办法》规定的建设用地审批权限报经人民政府批准后,由土地管理部门实施。

土地使用权出让方案应当包括出让地块的面积、位置、界址、用途、出让年限、建设规划要求、标定地价、出让方式等内容。

第八条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应对土地进行分等定级,分别不同的区位和用途,会同物价、财政、建设行政等部门拟定基准地价,报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公布。基准地价应当根据当地社会经济的发展和土地的供求情况适时进行调整。

第九条 土地使用权出让,可以采取拍卖、招标或者协议方式进行。

商业、旅游、娱乐和豪华住宅用地,有条件的,必须采取拍卖、招标方式;不具备拍卖、招标条件的,按建设用地审批权限报经人民政府批准,可以采取双方协议的方式。

以上就是对湖南省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的规定有哪些的相关解释。如果需要获得集体土地的使用权的话,需要向承包该土地的相关机构签订相关的承包合同才能获得集体土地的使用权,进而农民集体才能够在该土地上进行劳动,对应获得的收益才属于农民自身。

友情提示:以上就是关于“湖南省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的规定有哪些”的所有内容,如有差错,请读者自行判断本文内容的正确性。如若转载或引用,请您注明出处:https://www.weigepro.net/about_service/234292.html,感谢广大网友们的分享。

说点什么吧
  • 全部评论(0
    还没有评论,快来抢沙发吧!

欢迎进入365法律网,我们每天24小时更新最新的法律相关信息,帮助您快速了解更多法律法规知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