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镇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正在执行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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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城镇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正在执行吗?
《城镇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目前正在执行。为了改革城镇国有土地使用制度,合理开发、利用、经营土地,加强土地管理,促进城市建设和经济发展,制定本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公司、企业、其他组织和个人,除法律另有规定者外,均可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取得土地使用权,进行土地开发、利用、经营。
二、土地使用权出让与转让区别是什么?
1、主体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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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使用权转让主体:是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土地使用者。
出让主体:只能是国家。
2、行为性质不同
他物权,是指权利人在他人所有的标的物享有的被限定于某一特定方面或某一特定期间的物权。
土地使用权属于他物权,它是根据对所有权所设定的债权而形成的,它是在所有权权能与所有人发生分离的基础上产生的、由非所有人对物享有的一定程度的支配权。
土地使用权转让:他物权转移。
土地使用权出让:他物权设定。
3、方式不同
土地使用权转让:出售、交换、赠与。
土地使用权出让:协议、招标、拍卖、挂牌。
4、转移条件与程序不同
土地使用权转让:须经申请、审批或补办出让手续,缴纳税费,方可登记过户。
土地使用权出让:签订出让合同,支付出让金,领取土地使用证。
5、交易市场不同
土地使用权转让:二级市场,即符合法定条件的自由转让。
土地使用权出让:一级市场,即国家作为国有土地所有者垄断。
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土地使用者,其使用权在使用年限内可以转让、出租、抵押或者用于其他经济活动。合法权益受国家法律保护。土地使用者开发、利用、经营土地的活动,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并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进行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的过程中所涉及到的所有文件都是可以进行公开的查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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