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在位置:365法律网 > 法律法规知识 > 正文

对于耕地建房必须拆除吗?

法律领域专业人士:苏德志精选
主要从事:律师事务所(公司)担任职业律师一职,拥有多年的法律服务经验,可以一对一帮您解答问题(24小时在线),我就是您的法律援助!

[导读]:本文所有内容由法律领域专业人士“苏德志”负责编辑,主要解答一、对于耕地建房必须拆除吗? 耕地建房并不一定需要拆除,占用耕地建房需要向上级政府部门申请,同意后才可以建设。根据《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农村村民建住宅需要使......本文有599个文字,预计阅读时间2分钟。

一、对于耕地建房必须拆除吗?

耕地建房并不一定需要拆除,占用耕地建房需要向上级政府部门申请,同意后才可以建设。根据《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农村村民建住宅需要使用土地的,应当先向村农业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提出用地申请,经村民代表会或者村民大会讨论通过后,报人民政府批准。其中需要使用耕地的,由乡级人民政府审核,经县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审查同意后,报县级人民政府批准;需要使用原有宅基地、村内空闲地和其他土地的,报乡级人民政府批准。

二、《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

第三十六条

「法律法规」相关推荐:对于交通损害赔偿中不合理的医疗费用,应如何审查?

未经批准或者采取荒废耕地等手段骗取批准,非法占用土地建住宅或者从事其他建设的,限期拆除或者没收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

依法受到限期拆除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的处罚的单位和个人,继续施工的,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有权对继续施工的设备、建筑材料予以查封。

根据《土地管理法》规定:

第七十七条 未经批准或者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非法占用土地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对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擅自将农用地改为建设用地的,限期拆除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恢复土地原状,对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没收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可以并处罚款;对非法占用土地单位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超过批准的数量占用土地,多占的土地以非法占用土地论处。

第七十八条 农村村民未经批准或者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非法占用土地建住宅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限期拆除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房屋。

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多占的土地以非法占用土地论处。

在司法实践中,对于耕地建房的具体情况,可以依据上述有关程序来进行审批和办理,政府的土地管理部门应当首先对该建房行为是否合法的进行认定,如果属于违法建设,那么是必须由相关部门拆除处理的,具体情况结合实际而定。

友情提示:以上就是关于“对于耕地建房必须拆除吗?”的所有内容,如有差错,请读者自行判断本文内容的正确性。如若转载或引用,请您注明出处:https://www.weigepro.net/about_service/232221.html,感谢广大网友们的分享。

说点什么吧
  • 全部评论(0
    还没有评论,快来抢沙发吧!

欢迎进入365法律网,我们每天24小时更新最新的法律相关信息,帮助您快速了解更多法律法规知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