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在位置:365法律网 > 法律法规知识 > 正文

政府信息公开范围是什么?

法律领域专业人士:张军精选
主要从事:律师事务所(公司)担任职业律师一职,拥有多年的法律服务经验,可以一对一帮您解答问题(24小时在线),我就是您的法律援助!

[导读]:本文所有内容由法律领域专业人士“张军”负责编辑,主要解答政府信息公开范围是什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第九条规定,行政机关对符合下列基本要求之一的政府信息应当主动公开: (一)涉及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切身利益的......本文有716个文字,预计阅读时间2分钟。

政府信息公开范围是什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第九条规定,行政机关对符合下列基本要求之一的政府信息应当主动公开:

(一)涉及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切身利益的;

「法律法规」相关推荐:东北地区扩大增值税抵扣范围有关会计处理规定

(二)需要社会公众广泛知晓或者参与的;

(三)反映本行政机关机构设置、职能、办事程序等情况的;

(四)其他依照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应当主动公开的。

第十二条 乡(镇)人民政府应当依照本条例第九条的规定,在其职责范围内确定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具体内容,并重点公开下列政府信息:

(一)贯彻落实国家关于农村工作政策的情况;

(二)财政收支、各类专项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情况;

(三)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宅基地使用的审核情况;

(四)征收或者征用土地、房屋拆 迁及其补偿、补助费用的发放、使用情况;

(五)乡(镇)的债权债务、筹资筹劳情况;

(六)抢险救灾、优抚、救济、社会捐助等款物的发放情况;

(七)乡镇集体企业及其他乡镇经济实体承包、租赁、拍卖等情况;

(八)执行计划生育政策的情况。公民依申请公开信息需要证明你与申请事项有无利害关系,若政府部门充分举例说明公开会侵犯公共利益、个人隐私等情况的也可拒绝公开。

第十三条 除本条例第九条、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二条规定的行政机关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还可以根据自身生产、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向国务院部门、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部门申请获取相关政府信息。

政府信息公开范围大家都可以在上文中找到答案了,政府的信息应当由政府的行政机关及时公开,方式主要有政府的官网、各种报刊、广播等等来进行公开。对于一些虚假信息,政府应当及时出面加以澄清,及时发布正确的信息,避免误导民众。

友情提示:以上就是关于“政府信息公开范围是什么?”的所有内容,如有差错,请读者自行判断本文内容的正确性。如若转载或引用,请您注明出处:https://www.weigepro.net/about_service/231168.html,感谢广大网友们的分享。

说点什么吧
  • 全部评论(0
    还没有评论,快来抢沙发吧!

欢迎进入365法律网,我们每天24小时更新最新的法律相关信息,帮助您快速了解更多法律法规知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