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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中不得不注意的几个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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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本文所有内容由法律领域专业人士“吴卫冰”负责编辑,主要解答 一、拆除房屋后由谁补偿? 我们需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 1、合法实施的征收拆迁中,应先补偿后拆迁,由实施征收拆迁的行政部门进行补偿,拆迁方通常为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若是存在......本文有634个文字,预计阅读时间2分钟。

一、拆除房屋后由谁补偿?

我们需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

1、合法实施的征收拆迁中,应先补偿后拆迁,由实施征收拆迁的行政部门进行补偿,拆迁方通常为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若是存在先拆后补的情况,则很有可能会面临拆后拖延履行补偿责任的情况。

2、违法拆除房屋的情况下,应当由违法主体对直接经济损失进行补偿,对于本应获得的拆迁安置补偿,则由实施征收拆迁的行政部门承担补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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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集体土地违建房屋有没有补偿?

集体土地“违建”房屋也应当获得补偿。但房屋究竟是否属于“违建”,则应当由相关行政机关负责调查认定,并下达相应的行政文书予以认定。若是我们的房屋未经认定,则不属于违建,在征收拆迁中应当参照合法房屋标准进行补偿。若是已经认定为违建,我们也可以对该认定结果提起复议、诉讼等程序将其撤销,撤销后便不属于违建,参照合法建筑进行补偿。

三、房屋未变更登记征地补偿给谁?

房屋若是在买卖后,未及时变更所有权登记,则应当以房屋土地管理登记部门所登记记载的房屋所有权人作为拆迁安置补偿的适格被补偿人。简而言之,便是依据现有的登记情况确定被补偿安置人。

四、住改非房屋多久才补偿?

住改非,即是住房变更、更改登记为非住房(用于生产经营,类型为商铺等),住改非房屋是否在征收拆迁中按照商铺予以补偿,是不以变更登记的时间为基础计算的,只要从事生产经营、办理了变更登记,就应当按照经营用房的标准补偿。

五、房屋征收拆迁补偿和征用补偿么区别?

房屋征收拆迁是有偿的,由实施征收拆迁的行政机关承担全面补偿责任,征收拆迁实施完毕后,原地块土地及房屋便无需返还被拆迁人。

征用则分有偿征用和无偿征用,征用是短期的、临时性的,过了征用期后便要归还给所有权人。

六、房屋征收了电表有没有补偿?

房屋征收拆迁时,对于电表通常没有补偿。因为电表通常是由电力供应部门统一安装且不收取费用。若电表是由被拆迁人向电力供应部门购买安装,则在办理电表销户时由电力供应部门退还购买价款,不由拆迁方补偿。

七、房屋补偿附属物包括哪些?

房屋的附属物是指在房屋所有权证或房屋租赁合同中载明的、与房屋主体建筑有关的附属建筑或构筑物。一般是指附属于居住房屋的杂物房、厕所、过道、院落等有合法权属证明或不计算租金面积的居室的附属使用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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