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户陷入的误区,你会这样想吗?(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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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前面文章中,就关于拆迁户陷入的误区,我们说了两点,一个是关于全国征地的标准,一个是信访就一定能够解决问题。今天继续为大家梳理关于拆迁户在面对征地拆迁时,会陷入的误区。
一、为了拆迁奖励,快速签协议
关于在征地拆迁的补偿过程中,大部门地方拆迁办,都会采取一系列奖励措施,前多少名签订补偿协议的奖励多少钱。多少名到多少名之间奖励多少钱的等之类的。在面对拆迁办奖励的诱惑下,迅速的就将自己的补偿协议签字了。在看到其他邻居得到的补偿款比自己多的时候,就反悔了,但也极大可能就只能得到这些补偿了。
在这里需要告诉大家的是,对于拆迁补偿,《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规定: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也就是说,只要在最后签订了补偿协议,支持了政府的工作,理应都是有奖励的。面对奖励摇摆不定的时候,大家要权衡,究竟是你的奖励比较重要还是补偿不合理比较重要。补偿不合理,争取空间大的话,完全是比奖励高的,更何况奖励是大家都有的。所以,面对补偿不合理,大家首先要先补偿争取合理之后,再去争取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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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找熟人塞钱,想让补偿高一点
这个是一个拆迁户咨询过我的,说我们这里要拆迁了,我的父亲给了拆迁办的熟人,能让我们的补偿高一点,已经给了几万,但是那个人又在问我们要钱,我该怎么办?我详细不仅是这个拆迁户,还有许多人都有这样的想法。我想说的是,趁早打消这个念头。
找关系托熟人,塞钱,就为了补偿能够高一点。但是,到最后真正能够获得高额补偿的人又有几个?欠下了人情不说,还多花了冤枉钱。要知道,你的房屋拆迁的补偿是可以通过自己争取的,没必要求别人。
三、寄托于媒体
在信息网络化覆盖的时代,有点风吹草动的事情就会被媒体拿来当大众的午后闲聊。那么究竟我们把补偿不合理,寄托于媒体的曝光,能不能解决问题呢?
虽然媒体的力量能够直接控制舆论的方向,但是,并不是什么事件,媒体都会关注,曝光的。第一事件必须有代表性;第二事件要保障政府工作底线;第三媒体能从社会舆论关注中获益。
征地拆迁的活动是与政府进行抗衡,媒体会有顾虑。究竟你的事情值不值得他们冒险来曝光此事。会直接影响与政府之间的关系。就算你的事件被曝光了,大众都知道了,但是,信息化更新那么快,能保证大家在几天后还能记得吗?而是会被其他的事件所吸引,你的事情会被逐渐淡忘。终究得不到解决。
四、强拆之后才找律师
只要有征地拆迁的地方,就会有强拆的事件发生。当事人认为补偿不合理拒签协议以后,不理政府发来的相关文件,房屋最终被强拆。有的是,拆迁办违法强拆。造成人员伤亡的严重后果。
拆迁户就会找到律师,说我们这里马上要强拆了,律师您能不能来一趟。拆迁户可能以为,只要律师在现场,拆迁办的人就不敢强拆房屋。这是错误的想法。律师只能维护你的合法权益,帮您争取合理的补偿。面对强拆时,悔恨自己为什么没有早一点寻求律师的帮助。要知道,房屋拆迁了,是很难估计损失的。
大家在补偿价格标准公布之后,觉得自己补偿不合理的,一定要及时的趁早的联系律师,时间越早,强拆的可能性越小。
以上就是为大家梳理的关于拆迁户经常陷入的误区。大家有这些想法的,一定要及时纠正。要先补偿合理,维权时间也要恰到好处。不会自己自作主张的进行维权。要有法律意识,借助法律的力量,得到合法的权益、合理的补偿。大家还有关于征地拆迁的误区,都可以告诉我们,不定时的为大家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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