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样的评估报告是合法的?
[导读]:本文所有内容由法律领域专业人士“蔡辉丁”负责编辑,主要解答一、什么样的评估报告是合法的? 1、房地产估价机构的身份、资质合法 2、至少需要两名注册房地产估价师参与 一人为私,二人为公。为了保证房屋价值评估的合法合理,《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本文有634个文字,预计阅读时间2分钟。
一、什么样的评估报告是合法的?
1、房地产估价机构的身份、资质合法
2、至少需要两名注册房地产估价师参与
一人为私,二人为公。为了保证房屋价值评估的合法合理,《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评估办法》规定,至少需要两名有资质的估价师参与;这里我们需要注意两点,数量是二,条件是注册房地产估价师 ;通过上述的房屋价格评估报告,我们可以看出这里是有两名注册房地产估价师的参与;如果我们遇到的是一名估价师或者其中的一名不是注册房地产估价师;那这样的评估报告显然是不合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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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载明评估报告的出具时间
载明评估报告的出具时间确定这评估报告的有效期限。按照《房地产抵押估价指导》意见的规定,估价报告应用有效期从估价报告出具之日起计,不得超过一年;如果房地产估价师预计估价对象的市场价格将有较大变化的,应当缩短估价报告应用有效期。
4、房屋征收评估委托合同合法
评估的目的要明确,按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办法》第八条的规定。
被征收房屋价值评估目的应当表述为"为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确定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提供依据,评估被征收房屋的价值"。
用于产权调换房屋价值评估目的应当表述为"为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计算被征收房屋价值与用于产权调换房屋价值的差价提供依据,评估用于产权调换房屋的价值"。
5、两名注册房地产估价师的签字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办法》明确规定了房屋估价报告应该由两名注册房地产估价师的签字,不能以印章代替签字。这样做的目的就是为了保证估价报告的公正合理,但是现实中往往是没有注册房地产估价师的签字或者用印章代替了签字。
6、 房屋估价报告中对房屋价值得认定应当遵循的原则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规定了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评估原则,"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规定,被征收房屋的类似房地产是指与被征收房屋的区位、用途、权利性质、档次、新旧程度、规模、建筑结构等相同或者相似的房地产。
所有房屋征收都会涉及到对房子的评估,但是,城市房屋的评估是比较整体化的,就是说房地产评估公司不会挨家挨户的去进行评估,同类型、同户型的只需要评估一家,可能就都要按照这样的评估结论执行了,不了解评估行业,民众也很难自行判定是否合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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