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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以05年航拍图认定违建是否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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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政府以05年航拍图认定违建是否合理?

政府以05年航拍图认定违建是不合理的,政府对一个建筑物判断是否属于违章,主要看其是否取得土地使用证,是否有建设规划许可证,以卫星航拍图来认定没有法律依据。业主对认定违建有异议的,可以带上相关材料去城建部门反映。

在城市建设房屋需要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在农村需要办理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没有办理这两个证件的就属于违法建筑。对拆迁范围内由于历史原因造成的手续不全房屋,应依据现行有关法律法规补办手续。而不能认定为违法建筑。在城市、镇规划区内进行建筑物、构筑物、道路、管线和其他工程建设的,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向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镇人民政府申请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违章建筑主要包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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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未申请或申请未获得批准,并未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而建成的建筑物;

2、擅自改变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建成的建筑物;

3、擅自改变了使用性质建成的建筑物;

4、临时建筑建设后超过有效期未拆除成为永久性建筑的建筑物;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六条,建设单位或者个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所在地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拆除,可以并处临时建设工程造价一倍以下的罚款:

(一)未经批准进行临时建设的;

(二)未按照批准内容进行临时建设的;

(三)临时建筑物、构筑物超过批准期限不拆除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八条,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作出责令停止建设或者限期拆除的决定后,当事人不停止建设或者逾期不拆除的,建设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可以责成有关部门采取查封施工现场、强制拆除等措施。

二、哪些情况不属于违章建筑?

1、获批新建

经济的发展离不开招商引资,为了吸引投资,在在职权范围内,各地区会推出相应的优待措施,比如同意在土地上建设房屋、厂房等。这种情况在司法实践中,认为既然是通过有关职能部门批准兴建的,就可以认为是合法建筑。

2、土地规划前的房屋

房屋的修建,肯定是要符合当下的法律法规要求,但每一个地方的土地总体规划都是不定时要根据实际情况调整的,有可能调整以后,以前修建的房屋不适应现行的规划了,但只要房屋是符合修建当时的用地规划,取得了符合当时法律规定的相关证照的,就不能认定违章建筑,不能限期拆除。

3、可以补办手续的房屋

有的房屋可能在检查的时候手续还没有齐全因此会被认为是违章建筑,按照我国规定,凡是取得了建筑用地规划许可证和选址意见书等前期土地相关手续,并且后期可以齐补手续来获得房屋建设许可证或所有权的,暂时不认定为违章建筑。

4、买断土地使用权的

不少企业会直接买断土地的使用权而不采用租用的方式,这时候该土地范围内的地上建筑,即便没有及时取得相关的证书,也不能随便认定为违章建筑,会有一个整改规范的期限。

综上所述,政府在房屋拆迁的时候,对于合法建筑物,应该给业主补偿。而对于违章建筑,则不需要支付补偿款。认定违章建筑主要是其没有土地使用证,也没有拿到合法当地建设规划许可证,航拍图只是能够大致提供建筑外观,不是认定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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