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污染免责事由有哪些
[导读]:本文所有内容由法律领域专业人士“叶琪通”负责编辑,主要解答一、环境污染免责事由有哪些 1、不可抗力 需要具备以下条件: (1)不可抗力仅包括不可抗力中的自然原因; (2)对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及时采取了合理措施仍不免损害。 2、第三人过错造成损害后......本文有278个文字,预计阅读时间1分钟。
一、环境污染免责事由有哪些
1、不可抗力
需要具备以下条件:
(1)不可抗力仅包括不可抗力中的自然原因;
「法律法规」相关推荐:深圳环境污染责任险有什么作用?
(2)对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及时采取了合理措施仍不免损害。
2、第三人过错造成损害后果
需要具备以下条件:
(1)当事人采取了合理措施仍不能避免损害;
(2)加害人要对第三人过错举证;
(3)这种免责条件适用于一般的环境污染损害。
3、其他免责条件
(1)战争行为引起海洋环境污染,为免责条件;
(2)负责灯塔或者其他助航设备的主管部门在执行职责时的疏忽或者其他过失行为造成海洋、水污染损害的,为免责条件;
(3)损害是由于受害人的自身责任引起的,在水污染的场合,为免责条件。
二、环境污染责任如何分配
1、两个以上污染者污染环境:污染者承担责任的大小,根据污染物的种类、排放量等因素确定;
2、因第三人的过错污染环境造成损害的:
(1)被侵权人可以向污染者请求赔偿,也可以向第三人请求赔偿;
(2)污染者赔偿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
友情提示:以上就是关于“环境污染免责事由有哪些”的所有内容,如有差错,请读者自行判断本文内容的正确性。如若转载或引用,请您注明出处:https://www.weigepro.net/about_service/223433.html,感谢广大网友们的分享。
- 全部评论(0)
欢迎进入365法律网,我们每天24小时更新最新的法律相关信息,帮助您快速了解更多法律法规知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