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在位置:365法律网 > 法律法规知识 > 正文

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罪司法解释如何规定的?

法律领域专业人士:熊隆豹精选
主要从事:律师事务所(公司)担任职业律师一职,拥有多年的法律服务经验,可以一对一帮您解答问题(24小时在线),我就是您的法律援助!

[导读]:本文所有内容由法律领域专业人士“熊隆豹”负责编辑,主要解答一、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罪司法解释如何规定 1、根据《刑法》第三百四十三条规定,违反矿产资源法的规定,未取得采矿许可证擅自采矿的,擅自进入国家规划矿区、对国民经济具有重要价值的......本文有727个文字,预计阅读时间2分钟。

一、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罪司法解释如何规定

1、根据《刑法》第三百四十三条规定,违反矿产资源法的规定,未取得采矿许可证擅自采矿的,擅自进入国家规划矿区、对国民经济具有重要价值的矿区和他人矿区范围采矿的,擅自开采国家规定实行保护性开采的特定矿种,经责令停止开采后拒不停止开采,造成矿产资源破坏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造成矿产资源严重破坏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2、根据《刑法》第三百四十四条规定,违反国家规定,非法采伐、毁坏珍贵树木或者国家重点保护的其他植物的,或者非法收购、运输、加工、出售珍贵树木,或者国家重点保护的其他植物及其制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3、根据《刑法》第三百四十一条规定,违反狩猎法规,在禁猎区、禁猎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进行狩猎,破坏野生动物资源,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

「法律法规」相关推荐:环境行政诉讼的否定范围包括哪些?

二、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罪构成要件有哪些

1、非法捕捞水产品罪的行为是违反保护水产资源法规,在禁渔区,禁渔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捕捞水产品。客体是水产品,这里的水产品,是指自然野生的水产品,不包括人工养殖的水产品。非法捕捞水产品罪的责任形式是故意。

2、擅自进口固体废物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固体废物污染环境的防治制度。擅自进口固体废物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未以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许可,擅自进口固体废物用作原料,造成重大环境污染事故,致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或者严重人体健康的行为。

3、非法处置进口的固体废物罪的犯罪对象是境外的各种固体废物。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国家规定,将境外的固体废物进境倾倒、堆放、处置的行为。

友情提示:以上就是关于“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罪司法解释如何规定的?”的所有内容,如有差错,请读者自行判断本文内容的正确性。如若转载或引用,请您注明出处:https://www.weigepro.net/about_service/223200.html,感谢广大网友们的分享。

说点什么吧
  • 全部评论(0
    还没有评论,快来抢沙发吧!

欢迎进入365法律网,我们每天24小时更新最新的法律相关信息,帮助您快速了解更多法律法规知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