擅自进口固体废物罪是什么?
[导读]:本文所有内容由法律领域专业人士“陈玉国”负责编辑,主要解答最近几年来,我国对外贸易发展的速度非常快,有些人认准市场大力发展业务,有的人还在原地踏步。贫富差距慢慢拉大,一些心里不正常的人为了快速获得财富,动起了歪脑筋,把主意打到......本文有1401个文字,预计阅读时间4分钟。
最近几年来,我国对外贸易发展的速度非常快,有些人认准市场大力发展业务,有的人还在原地踏步。贫富差距慢慢拉大,一些心里不正常的人为了快速获得财富,动起了歪脑筋,把主意打到了进口固体废物再加工做别用处以此牟取利益这方面。违反了法律不说,对环境、公私财物、人体健康都造成了极大的伤害。那么擅自进口固体废物罪是什么,和走私废物罪有什么区别呢?
首先来了解下擅自进口固体废物罪是什么,擅自进口固体废物罪,是指未经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许可,擅自进口固体废物用作原料,造成重大环境污染事故,致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或者严重人体健康 的行为。
与走私废物罪的区别
「法律法规」相关推荐:废物进口办理程序
1 、走私废物罪的犯罪对象既包括国家允许限制进口的可用作原料的固体废物、液态废物和气态废物,也包括国家禁止进口的不能用作原料的固体废物、液态废物和气态废物;擅自进口固体废物罪 的犯罪对象则仅限于国家限制进口的可用作原料的固体废物。
2 、走私废物罪的危害行为表现为违反海关法规 ,逃避海关监管 ,非法将境外固体废物、液态废物和气态废物运输进境;擅自进口固体废物罪表现为未经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批准 ,擅自进口固体废物用作原料的行为。
3 、走私废物罪是行为犯,只要实施走私固体废物、液态废物和气态废物的行为 ,即可构成 ,并不要求造成环境污染、财产损失、人体健康受损等威胁或危害。擅自进口固体废物罪是结果犯,构成该罪以发生重大环境污染事故,致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或者严重危害人体健康的实际危害结果为必要。
注意
需要注意的是,以原料利用为名,进口不能用作原料的固体废物的,即进口《国家限制进口的可用作原料的废物目录》上没有列入的固体废物的,不以擅自进口固体废物罪 定罪处罚,而应依照走私罪 的规定定罪处罚。
擅自进口固体废物罪是什么处罚
犯本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 或者拘役 ,并处罚金 ;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构成要件
(一)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固体废物污染环境的防治制度。根据《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的规定,国家对禁止进口不能作原料的废物;限制进口可以用作原料的固体废物。国务院环境保护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对外经济贸易主管部门制定、调整并公布可以用作原料进口的固体废物的目录,未列入该目录的固体废物禁止进口。确有必要进口列入上述规定目录中的固体废物用作原料的,须经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对外经济贸易主管部门审查许可,方可进口。
(二)客观要件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未以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许可,擅自进口固体废物用作原料,造成重大环境污染事故,致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或者严重人体健康的行为。
申请进口废物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申请进口废物用作原料利用的单位必须是依法成立的企业法人,并具有利用进口废物的能力和相应的污染防治设备;
2、申请进口的废物已列入《国家限制进口的可用作原料的废物目录》,申请进口废物的单位必须提交如下材料:
(1)《进口废物申请书》 ;
(2)《进口废物作原料利用环境风险报告书》或者《进口废物作原料利用环境风险报告表》。受理进口废物申请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可作出批准或不予批准的决定。 所谓“擅自进口固体废物”,是指行为人未经有关部门许可超越自身职权,独立决定进口固体废物的行为。未经许可主要是指未经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许可,一般是指不符合申请进口废物的条件,或者已符合申请进口废物的条件,没有国家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批准的情形;伪造、变造国家环境保护局《进口废物批准书》的情形;逾期未向国家环境保护局补办进口废物经营审批手续,并继续从事进口废物经营活动的情形。具备了未经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许可这一前提条件,行为人擅自进口固体废物的行为才告成立,否则行为人以合法方式进口固体废物的行为不构成犯罪,只有在其使用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的,才构成犯罪。另外,行为人擅自进口固体废物是用作原料,即用于从事进口废物加工利用或专门从事对外贸易经营,为从事废物加工利用的单位提供固体废物。总之,其用途应限于用作原料,对于非用作原料,而以原料利用为名,擅自进口固体废物用于他途或是以此牟利,进行倒买倒卖的,则不构成本罪。 擅自进口固体废物用作原料的行为必须是已经造成重大环境污染事故,致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或者严重人体健康的后果才构成犯罪。这是本罪的结果特征,也是区分构成本罪与不构成犯罪的标准。
(三)主体要件
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即凡是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人,均可构成本罪。单位也可构成本罪。
(四)主观要件
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过失。也就是说行为人对造成的严重危害后果主观是过失的,但是,对于未经国务院有关部门许可,擅自进口固体废物用作原料是法律禁止的,行为人则是明知的。
通过上文描述,我们对擅自进口固体废物罪是什么有了深刻的了解和认识,我们每一个中国人都要牢记我国法律法规,不能为了钱财走上不法之路,不能用不正当的手段牟取利益。如果我们身边有人有对环境、公私财产、他人健康造成非常大的伤害的行为,应该及时向有关部门反映,让其得到应有的处罚,还百姓一个干净的天空和正常的生活。
友情提示:以上就是关于“擅自进口固体废物罪是什么?”的所有内容,如有差错,请读者自行判断本文内容的正确性。如若转载或引用,请您注明出处:https://www.weigepro.net/about_service/222962.html,感谢广大网友们的分享。
- 全部评论(0)
欢迎进入365法律网,我们每天24小时更新最新的法律相关信息,帮助您快速了解更多法律法规知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