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在位置:365法律网 > 法律法规知识 > 正文

制定的高速路征收土地赔偿标准需要获得政府批准吗?

法律领域专业人士:洪惜燕精选
主要从事:律师事务所(公司)担任职业律师一职,拥有多年的法律服务经验,可以一对一帮您解答问题(24小时在线),我就是您的法律援助!

[导读]:本文所有内容由法律领域专业人士“洪惜燕”负责编辑,主要解答一、制定的高速路征收土地赔偿标准需要获得政府批准吗? 制定的高速路征收土地赔偿标准不一定需要获得政府批准,诸如征收以下土地则需要获得国务院批准。 根据《土地管理法》 第四十六......本文有639个文字,预计阅读时间2分钟。

一、制定的高速路征收土地赔偿标准需要获得政府批准吗?

制定的高速路征收土地赔偿标准不一定需要获得政府批准,诸如征收以下土地则需要获得国务院批准。

根据《土地管理法》

第四十六条 征收下列土地的,由国务院批准:

「法律法规」相关推荐:劳动争议仲裁的案件管辖是怎么确定的

(一)永久基本农田;

(二)永久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超过三十五公顷的;

(三)其他土地超过七十公顷的。

征收前款规定以外的土地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

征收农用地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先行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其中,经国务院批准农用地转用的,同时办理征地审批手续,不再另行办理征地审批;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在征地批准权限内批准农用地转用的,同时办理征地审批手续,不再另行办理征地审批,超过征地批准权限的,应当依照本条第一款的规定另行办理征地审批。

二、征地单位征地之前征地之前需要公告征地补偿标准吗?

征地单位征地之前征地之前需要公告征地补偿标准。

根据《土地管理法》

第四十七条 国家征收土地的,依照法定程序批准后,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公告并组织实施。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拟申请征收土地的,应当开展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并将征收范围、土地现状、征收目的、补偿标准、安置方式和社会保障等在拟征收土地所在的乡(镇)和村、村民小组范围内公告至少三十日,听取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村民委员会和其他利害关系人的意见。

多数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召开听证会,并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听证会情况修改方案。

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当在公告规定期限内,持不动产权属证明材料办理补偿登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测算并落实有关费用,保证足额到位,与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就补偿、安置等签订协议;个别确实难以达成协议的,应当在申请征收土地时如实说明。

相关前期工作完成后,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方可申请征收土地。

征地单位在具体实施征地行为之前,需要先根据实际情形,指定征地补偿方案,并需要将此方案交予当地政府审核,审核通过之后,需要采取适当的方式公示补偿方案。公示期间,多数被征地者对补偿方案都有异议,那么可以提议修改补偿方案。

友情提示:以上就是关于“制定的高速路征收土地赔偿标准需要获得政府批准吗?”的所有内容,如有差错,请读者自行判断本文内容的正确性。如若转载或引用,请您注明出处:https://www.weigepro.net/about_service/202340.html,感谢广大网友们的分享。

说点什么吧
  • 全部评论(0
    还没有评论,快来抢沙发吧!

欢迎进入365法律网,我们每天24小时更新最新的法律相关信息,帮助您快速了解更多法律法规知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