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在位置:365法律网 > 法律法规知识 > 正文

孕妇离婚有些什么补偿?

法律领域专业人士:满苗苗精选
主要从事:律师事务所(公司)担任职业律师一职,拥有多年的法律服务经验,可以一对一帮您解答问题(24小时在线),我就是您的法律援助!

[导读]:本文所有内容由法律领域专业人士“满苗苗”负责编辑,主要解答一、孕妇离婚有些什么补偿? 1、孕妇离婚可能并不能获得任何的补偿,离婚可以获得补偿的情形如下: 《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八条【离婚经济补偿】夫妻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本文有575个文字,预计阅读时间2分钟。

一、孕妇离婚有些什么补偿?

1、孕妇离婚可能并不能获得任何的补偿,离婚可以获得补偿的情形如下:

《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八条【离婚经济补偿】夫妻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给予补偿。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法律法规」相关推荐:离婚两周岁以内的孩子怎么判抚养权归属?

2、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者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所以怀孕期间如果男方提出离婚,法院会直接不予受理或者驳回起诉。如果女方要求离婚,可以起诉男方要求离婚或者和男方协议离婚,在财产分割上适用保障妇女儿童的利益为由,要求法院在财产分割上照顾女方的利益,但是婚后怀孕以及生育孩子不是法定的需要获得补偿的事由。所以,在抚养问题上尚未出生的孩子以及尚在哺乳期内的孩子,在原则上法院会将抚养权判归女方所有的。

相关法律规定:《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二条【男方离婚诉权的限制】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者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但是,女方提出离婚或者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除外。

3、怀孕离婚后,没有获得孩子抚养权的一方需要支付抚养费

《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五条【离婚后子女抚养费的负担】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二、离婚可以获得赔偿的情形

《民法典》

第一千零九十一条 【离婚损害赔偿】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根据《民法典》的规定,与女方分娩后一年内或者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一样,女方在怀孕期间男方是不能提出离婚请求的。若女方想要离婚,可以提出离婚请求。但是女方并不能以自己怀孕为由要求对方向自己支付经济补偿金。

友情提示:以上就是关于“孕妇离婚有些什么补偿?”的所有内容,如有差错,请读者自行判断本文内容的正确性。如若转载或引用,请您注明出处:https://www.weigepro.net/about_service/202161.html,感谢广大网友们的分享。

说点什么吧
  • 全部评论(0
    还没有评论,快来抢沙发吧!

欢迎进入365法律网,我们每天24小时更新最新的法律相关信息,帮助您快速了解更多法律法规知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