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收到申请后如何处理
法律领域专业人士:李潞斌精选
主要从事:律师事务所(公司)担任职业律师一职,拥有多年的法律服务经验,可以一对一帮您解答问题(24小时在线),我就是您的法律援助!
•
发布时间:2022年11月01日19时04分02秒
•
阅读人数:
[导读]:本文所有内容由法律领域专业人士“李潞斌”负责编辑,主要解答1、申请事项依法不需要取得食品经营许可的,即时告知申请人不受理; 2、申请事项依法不属于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职权范围的,即时作出不予受理的决定,并告知申请人向有关行政机关申请......本文有270个文字,预计阅读时间1分钟。
1、申请事项依法不需要取得食品经营许可的,即时告知申请人不受理;
2、申请事项依法不属于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职权范围的,即时作出不予受理的决定,并告知申请人向有关行政机关申请;
3、申请材料存在可以当场更正的错误的,允许申请人当场更正,由申请人在更正处签名或者盖章,注明更正日期;
4、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或者在5个工作日内一次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
「法律法规」相关推荐:安徽省药品行政处罚裁量标准从重处罚的情形有哪些?
当场告知的,应当将申请材料退回申请人;
在5个工作日内告知的,应当收取申请材料并出具收到申请材料的凭据;
逾期不告知的,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即为受理。
5、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或者申请人按照要求提交全部补正材料的,受理食品经营许可申请,出具受理通知书;
6、决定不予受理的,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说明不予受理的理由,并告知申请人依法享有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
友情提示:以上就是关于“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收到申请后如何处理”的所有内容,如有差错,请读者自行判断本文内容的正确性。如若转载或引用,请您注明出处:https://www.weigepro.net/about_service/200341.html,感谢广大网友们的分享。
说点什么吧
- 全部评论(0)
还没有评论,快来抢沙发吧!
欢迎进入365法律网,我们每天24小时更新最新的法律相关信息,帮助您快速了解更多法律法规知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