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在学校斗殴由谁负责?
[导读]:本文所有内容由法律领域专业人士“李桂坤”负责编辑,主要解答大部分未成年人的学生都容易在学校里面与自己的同学发生一些小的矛盾,但是有的学生不懂的怎么处理这些矛盾容易产生斗殴的事件,如果发生了打架的事件老师要及时了解情况,并且以协......本文有638个文字,预计阅读时间2分钟。
大部分未成年人的学生都容易在学校里面与自己的同学发生一些小的矛盾,但是有的学生不懂的怎么处理这些矛盾容易产生斗殴的事件,如果发生了打架的事件老师要及时了解情况,并且以协商处理,关于学生在学校斗殴由谁负责接下来让作者来告诉大家有关的法律规定。
一、学生在学校斗殴由谁负责?
未成年人在学校打架的,由未成年人的监护人承担侵权责任,学校是否承担责任要看它有没尽到监护管理的职责。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指的是,不满10周岁的未成年人及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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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人,包括10 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
未成年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侵权责任。
第三十二条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侵权责任。监护人尽到监护责任的,可以减轻其侵权责任。
有财产的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从本人财产中支付赔偿费用。不足部分,由监护人赔偿。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学校受到人身损害的,学校应当承担责任,除非学校能证明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不承担责任。
即学校方必须承担举证责任,证明自己尽到教育、管理职责。
第三十八条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的,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应当承担责任,但能够证明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不承担责任。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学校受到人身损害的,学校没有尽到监管职责的,应当承担责任。
即未成年人一方要承担举证责任,证明学校没有尽到教育、管理职责。
第三十九条规定,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应当承担责任。
小孩在学校打架受伤谁的责任?《民法典》规定,被侵权人有权请求侵权人承担侵权责任。未成年人在学校打架的,由未成年人的监护人承担侵权责任,学校是否承担责任要看它有没尽到监护管理的职责。
综上所述,关于学生在学校斗殴由谁负责作者已经为大家解答了,小孩子如果在学校打架了,一般不太严重的是由老师解决的,并且老师一定要帮助自己的学生解决矛盾,在一定程度上学校可能还要负一定的责任,当然主要还是双方的家长要负责孩子所造成的严重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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