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在位置:365法律网 > 法律法规知识 > 正文

违反《英雄烈士保护法》规定禁止事项的如何处罚?

法律领域专业人士:廖志杰精选
主要从事:律师事务所(公司)担任职业律师一职,拥有多年的法律服务经验,可以一对一帮您解答问题(24小时在线),我就是您的法律援助!

[导读]:本文所有内容由法律领域专业人士“廖志杰”负责编辑,主要解答一、违反《英雄烈士保护法》规定禁止事项的如何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英雄烈士保护法》: 第二十六条规定,以侮辱、诽谤或者其他方式侵害英雄烈士的姓名、肖像、名誉、荣誉,损害社会......本文有712个文字,预计阅读时间2分钟。

一、违反《英雄烈士保护法》规定禁止事项的如何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英雄烈士保护法》:

第二十六条规定,以侮辱、诽谤或者其他方式侵害英雄烈士的姓名、肖像、名誉、荣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七条规定,在英雄烈士纪念设施保护范围内从事有损纪念英雄烈士环境和氛围的活动的,纪念设施保护单位应当及时劝阻;不听劝阻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负责英雄烈士保护工作的部门、文物主管部门按照职责规定给予批评教育,责令改正;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法律法规」相关推荐:绝对控股的法律规定是什么

亵渎、否定英雄烈士事迹和精神,宣扬、美化侵略战争和侵略行为,寻衅滋事,扰乱公共秩序,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八条规定,侵占、破坏、污损英雄烈士纪念设施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负责英雄烈士保护工作的部门责令改正;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被侵占、破坏、污损的纪念设施属于文物保护单位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的规定处罚;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九条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在英雄烈士保护工作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第一百八十五条  侵害英雄烈士等的姓名、肖像、名誉、荣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二、英雄名誉权的特点是什么?

1、公共利益相关性。英雄的言行举止影响着社会价值的评价。优良的行为具有良好的示范效应和向导作用,低劣的行为则会对社会的价值起反作用。

2、影响的公众性。影响的公众性是指对英雄所在社会领域具有相当程度的影响。影响是否具有公众性,以影响的强度与持久性为界定标准。

3、受侵害的特殊性。英雄社会形象形成主要是借助大量媒体的帮助,通过媒体的大力报道来实现的,当今社会是信息社会,如果没有媒体的报道,英雄人物的社会形象就很难形成。所以,英雄名誉权受侵害的方式也主要是通过媒体即新闻侵权的方式构成的。

英雄烈士的人格权利仍旧受到保护的,但是需要注意的是,只能由英雄或者是烈士家属或者直系亲属追究,与其不存在任何关系的行为人无权追究,除非授权,如果是英雄烈士没有亲属的,那么就由国家机关作为追诉方,代为追究侵权责任。

友情提示:以上就是关于“违反《英雄烈士保护法》规定禁止事项的如何处罚?”的所有内容,如有差错,请读者自行判断本文内容的正确性。如若转载或引用,请您注明出处:https://www.weigepro.net/about_service/196056.html,感谢广大网友们的分享。

说点什么吧
  • 全部评论(0
    还没有评论,快来抢沙发吧!

欢迎进入365法律网,我们每天24小时更新最新的法律相关信息,帮助您快速了解更多法律法规知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