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在位置:365法律网 > 法律法规知识 > 正文

行政强制的含义

法律领域专业人士:张宇祥精选
主要从事:律师事务所(公司)担任职业律师一职,拥有多年的法律服务经验,可以一对一帮您解答问题(24小时在线),我就是您的法律援助!

[导读]:本文所有内容由法律领域专业人士“张宇祥”负责编辑,主要解答《行政强制法》第二条规定:“本法所称行政强制,包括行政强制措施和行政强制执行。行政强制措施,是指行政机关在行政管理过程中,为制止违法行为、防止证据损毁、避免危害发生、控......本文有1248个文字,预计阅读时间4分钟。

  《行政强制法》第二条规定:“本法所称行政强制,包括行政强制措施和行政强制执行。行政强制措施,是指行政机关在行政管理过程中,为制止违法行为、防止证据损毁、避免危害发生、控制危险扩大等情形,依法对公民的人身自由实施暂时性限制,或者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财物实施暂时性控制的行为。行政强制执行,是指行政机关或者行政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对不履行行政决定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强制履行义务的行为。”

  根据《行政强制法》的规定,我国的行政强制包括两类:行政强制措施和行政强制执行。

  1.行政强制措施。

  行政强制措施是指行政机关在行政管理过程中,为制止违法行为、防止证据损毁、避免危害发生、控制危险扩大等情形,依法对公民的人身自由实施暂时性限制,或者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财物实施暂时性控制的行为。行政强制措施具有法定性、预防性和暂时性等特点。

「法律法规」相关推荐:南京市信息公开申请的方式有哪些?

  行政强制措施的法定性体现为主体法定、内容法定、程序法定。

  第一,《行政强制法》规定行政强制措施的实施主体是行政机关。从立法原意看,这里的行政机关应当为法律、法规授予行政强制权的组织。

  第二 ,行政强制措施的内容包括对公民的人身自由的暂时性限制和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财物的暂时性控制两大类。

  第三,行政机关采取行政强制措施必须有法律的授权,在法定的权限和程序内实施。

  行政强制措施带有明显的预防性和制止性。一般说来,采取行政强制措施的原因,有时是预防危害社会行为的发生,有时是制止某种危害社会的行为继续,有时是兼而有之。在实践中,行政强制措施一般在危害行为发生之前采取,其目的在于预防、制止危害社会行为的发生。在这里,行政强制并不同于行政处罚。行政处罚往往是以行政相对人实施了违法行为为前提,行政处罚的目的是通过对行政相对人实施惩戒,迫使其遵守法律。

  行政强制措施还有紧迫性和暂时性特点。行政强制措施与行政处理决定同步进行(无间歇性)。行政机关作出行政处理决定必须进行调查研究。为保证调查工作顺利进行,需要采取行政强制措施,使被调查的人或财物保持特定状态。

  行政强制措施与行政强制执行紧密相连。执行机关在实施财产方面的强制执行前必须防止被执行人逃匿财产,这就需要对被执行人的财产采取保全措施。因此,行政强制措施具有较强的紧迫性。这种紧迫性也决定了行政强制措施必须具有暂时性,当实施行政强制措施的目的已经达到或者实施行政强制措施的条件已经消失时,行政机关必须立即解除行政强制措施,以免对行政相对人造成不必要的损害。

  2.行政强制执行。

  行政强制执行是指行政机关或者行政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对不履行行政决定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强制履行义务的行为。行政强制执行具有3个基本特征:

  第一,行政强制执行的主体是行政机关或者人民法院,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为原则。在我国,只有法律明确规定享有行政强制权的行政机关才可以自行强制执行。法律没有特别规定的,行政机关不享有强制执行权,只能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第二,行政强制执行的前提是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履行行政决定,这是行政强制执行的先决条件。如果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已经依法履行了行政决定,则无须强制执行。

  第三,行政强制执行的目的是依法强制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履行行政决定,从而确保行政决定所设定义务的实现。

  3.行政强制措施与行政强制执行的联系与区别。

  行政强制措施与行政强制执行都属于行政强制,都带有强制性,都必须有法律的授权。两者的不同之处在于:

  第一,前提不同。行政强制措施以可能产生社会危害的行为为前提,不一定以当事人负有法定义务为前提。行政强制执行的前提是行政相对人不履行法定或行政决定设定的义务。

  第二,目的不同。采取行政强制措施的目的在于预防、制止危害社会行为或者事件的发生或者危害后果的蔓延,使人和物保持特定状态。行政强制执行的目的在于迫使行政相对人履行义务或者达至和履行义务相同的状态。

  第三,起因不同。行政强制措施起因于特定行为、状态或者事件。行政强制执行的原因只能是行政相对人的作为或者不作为。

  为了维护正常的市场秩序,一些工商行政管理法律、法规授予工商机关采取行政强制措施的权力。一般说来,工商机关可以采取的行政强制措施以查封、扣押为主,不能对人身自由进行限制。

  需要特别注意的是,工商机关不具有法律明确赋予的自行强制执行权。因此,如果行政相对人对工商机关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在法定期限内既不起诉逾期又不履行,工商机关只能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不得自行强制执行。

  □北京大学 湛中乐 高俊杰

 

 

友情提示:以上就是关于“行政强制的含义”的所有内容,如有差错,请读者自行判断本文内容的正确性。如若转载或引用,请您注明出处:https://www.weigepro.net/about_service/19438.html,感谢广大网友们的分享。

说点什么吧
  • 全部评论(0
    还没有评论,快来抢沙发吧!

欢迎进入365法律网,我们每天24小时更新最新的法律相关信息,帮助您快速了解更多法律法规知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