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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誉权有最长保护期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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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名誉权有最长保护期吗?

名誉权没有最长保护期的规定,只有诉讼时效的规定。根据法律规定每个公民的名誉权都是受到保护的,但如果名誉权被侵犯的话,有三年的诉讼时效规定。

《民法总则》

第一百一十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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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人享有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婚姻自主权等权利。

法人、非法人组织享有名称权、名誉权、荣誉权等权利。

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二、名誉权侵权认定标准主要有:

1、被告是否实施了侮辱、诽谤行为。

根据《民法通则》第一百零一条的规定,侵害名誉权的行为以侮辱、诽谤为主要方式,因此,认定是否构成名誉权侵权,首先应确定行为人是否实施了侮辱、诽谤行为。

2、被告是否存在过错。

名誉权侵权,适用过错责任。

3、在工作联系单中提出意见评价是否会侵害名誉权。

被告依照合同约定在工作联系单中提出意见评价,属于侵害名誉权的一种抗辩事由,是一种正当行使权利的行为。

需要的注意有:要正当地使用权利

(1)必须有合法授权或依据法律规定、合同约定享有实施某种行为的权利。

(2)正当行使权利的行为是必要的。正当行使权利并非都会造成对公民和法人名誉权的侵害,只有在必须行使权利而且行使权利会造成对他人损害的情况下,才能成为抗辩事由。

在当代社会,现在名誉权如果受到他人的侵害的话是非常的容易,尤其是现在网络非常的发达,在网络上对他人人格进行侮辱,成本非常的低,所以就会导致大量的民权案件存在,所以这种状况之下的话,一定要保护好自己,注意诉讼时效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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