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在位置:365法律网 > 法律法规知识 > 正文

开发商违约引群诉 消委为民解忧愁

法律领域专业人士:周伟精选
主要从事:律师事务所(公司)担任职业律师一职,拥有多年的法律服务经验,可以一对一帮您解答问题(24小时在线),我就是您的法律援助!

[导读]:本文所有内容由法律领域专业人士“周伟”负责编辑,主要解答案例回放:2008年4月以来,中山市消委会陆续收到276名消费者的投诉,均称与中山市某房地产公司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并约定 2007年11月30日前 将商品房给交付买受人,逾期每天按买受人已付......本文有208个文字,预计阅读时间1分钟。

案例回放:2008年4月以来,中山市消委会陆续收到276名消费者的投诉,均称与中山市某房地产公司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并约定2007年11月30日前将商品房给交付买受人,逾期每天按买受人已付房款万分之二支付违约金。但至今,该房地产公司并未按合同约定交楼,因此,要求该房地产公司支付违约金。

接到投诉后,消委会工作人员迅速展开调查,并核实了情况。经过调解,最终达成和解协议:该房地产公司按预售合同的约定向276名消费者支付交楼违约赔偿金,共计79万元。

案例评析:根据《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双方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内容不违反法律规定的应认定为有效。因此,本案中双方约定逾期交楼的违约金符合法律规定,发展商未按约定交楼应当承担赔偿违约金的责任。

友情提示:以上就是关于“开发商违约引群诉 消委为民解忧愁”的所有内容,如有差错,请读者自行判断本文内容的正确性。如若转载或引用,请您注明出处:https://www.weigepro.net/about_service/18864.html,感谢广大网友们的分享。

说点什么吧
  • 全部评论(0
    还没有评论,快来抢沙发吧!

欢迎进入365法律网,我们每天24小时更新最新的法律相关信息,帮助您快速了解更多法律法规知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