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在位置:365法律网 > 法律法规知识 > 正文

使用鱼药致鱼亡 渔农损失获补偿

法律领域专业人士:谭宗孟精选
主要从事:律师事务所(公司)担任职业律师一职,拥有多年的法律服务经验,可以一对一帮您解答问题(24小时在线),我就是您的法律援助!

[导读]:本文所有内容由法律领域专业人士“谭宗孟”负责编辑,主要解答案例回放: 2008年5月6日 ,消费者黄某到珠海市斗门区消委会投诉: 2008年4月30日早上 他在城区某药店购买了十包虫必克(每包 100克 ),按相关说明书下药后,当天塘内鲈鱼就死亡200斤,两天......本文有276个文字,预计阅读时间1分钟。

案例回放:2008年5月6日,消费者黄某到珠海市斗门区消委会投诉:2008年4月30日早上他在城区某药店购买了十包“虫必克”(每包100克),按相关说明书下药后,当天塘内鲈鱼就死亡200斤,两天共死亡海鲈1063斤,造成5万多元损失,特向消委会请求帮助。

接诉后,该区消委会白蕉分会以及白蕉工商所迅速派员前往处理。经过调查了解,黄某反映的情况基本属实。后经过消委会工作人员调解,被投诉方愿意支付黄某5000元的补偿金。双方对此均表示接受。

案例评析: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三十五条规定:“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时,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向销售者要求赔偿”。此外,按《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

友情提示:以上就是关于“使用鱼药致鱼亡 渔农损失获补偿”的所有内容,如有差错,请读者自行判断本文内容的正确性。如若转载或引用,请您注明出处:https://www.weigepro.net/about_service/18835.html,感谢广大网友们的分享。

说点什么吧
  • 全部评论(0
    还没有评论,快来抢沙发吧!

欢迎进入365法律网,我们每天24小时更新最新的法律相关信息,帮助您快速了解更多法律法规知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