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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对职业应聘移民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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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过去美国旧移民法中第三及六优先已于新法里合并归类成为一个因职业应聘而移民的类别。该类移民配额也从原来旧移民法中的5.4万人增加到14万左右,自然移民的速度比较快。但是实质上移民的条件却稍微严格了一点。在新移民法中的职业应聘移民分为五大类,前三类优先每年各有4万名额,再加上第四及第五类优先未用完的部分配额。

  第一类优先又可分为三种,A.具有卓绝能力的人员,B.杰出研究人员和教授C.跨国公司的经理及高级行政主管人员。第二类优先包括拥有硕士以上学位的专业人员及在科学、艺术或商业方面有特殊才能的人。第三类优先包括了有学士学位、技术人员及非技术性的工人而言。第四类优先是属于特殊移民,是指长居在外的永久居民以及已经放弃美国公民权的人,申请特殊移民而言,该类移民配额每年有1万个名额。第五类优先指的是投资移民,因为投资而创造就业机会的投资者而言。每年也有1万个名额。而第四、五类的配额如有剩余将会分配到职业应聘移民前三类移民优先里。

  而各类及所分的种类都有各自的申请程序,而有些申请人同时符合两三种以上,这时便要审慎地分析,该走那一条较对自己有利,有些类别是不须雇主申请即可,有些可以过去的工作经验加强本身的学历。而每一类的申请资格也都有明确的规定,在申请程序上也有必须及不必须经过劳工局的申请之分,有些分别的原因,最主要是美国联邦科学经费紧张和高级技术工业大量解雇美国的科学家和工程师,劳工部正在设法解决此类现象。在1993年6月1日后,劳工部将很可能宣布在哪6个州是缺乏化学家,在哪7个州是缺少电脑科学家,以及生物学家(17个州),材料工程师(4个州),化学工程师(3个州)机械工程师(2个州)。特定之专业人才在特定的州已不需要任何雇主的协助便直接申请移民,将会造成另一次的科学家移民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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