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在位置:365法律网 > 法律法规知识 > 正文

对医疗事故鉴定不服向谁提复核鉴定?

法律领域专业人士:符策海精选
主要从事:律师事务所(公司)担任职业律师一职,拥有多年的法律服务经验,可以一对一帮您解答问题(24小时在线),我就是您的法律援助!

[导读]:本文所有内容由法律领域专业人士“符策海”负责编辑,主要解答一、对医疗事故鉴定不服向谁提复核鉴定? 对医疗事故鉴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首次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医疗机构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提出再次鉴定的申请。可以做医疗事故鉴定的部门有:卫......本文有741个文字,预计阅读时间2分钟。

一、对医疗事故鉴定不服向谁提复核鉴定?

对医疗事故鉴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首次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医疗机构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提出再次鉴定的申请。可以做医疗事故鉴定的部门有:卫生行政部门;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组织;地方医学会负责组织;中华医学会。设区的市级地方医学会和省、自治区、直辖市直接管辖的县(市)地方医学会负责组织首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省、自治区、直辖市地方医学会负责组织再次鉴定工作。

二、医疗事故中医疗过失行为责任程度是什么?

1、完全责任:

「法律法规」相关推荐:根据规定对于信用卡诈骗罪如何量刑

指医疗事故损害后果完全由医疗过失行为造成。(赔偿全部损失的100%)

2、主要责任:

指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主要由医疗过失行为造成,其他因素起次要作用。(赔偿全部损失的60-90%)

3、次要责任:

指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主要由其他因素造成,医疗过失行为起次要作用。(赔偿全部损失的20-40%)

4、轻微责任:

指医疗事故损害后果绝大部分由其他因素造成,医疗过失行为起轻微作用。(赔偿全部损失不超过10%)

实践中还存在对等责任:即医、患双方各负担50%。

责任程度的不同,对于赔偿数额的影响较大,显不了过错程序与承担责任一致的原则,只要鉴定为事故不考虑责任程度一律承担100%赔偿的内容较为公正、合情合理。

医疗事故鉴定书中的“主要责任”或“次要责任”抑或“轻微责任”,是对事故原因力的认定,其本来意义是“主要原因”或“此要原因”,只不过医疗行政部门对相关责任人的行政处分看来是以原因力作为主要依据,需要如此表述而已。

申请医疗事故鉴定的当事人对于第一次的鉴定结果有一次可以提起不服进行重新鉴定的机会的权利,但是需要注意的是必须要在规定的时间限制范围内执行这项权利,也就是必须要在最晚十五天之内提起复核鉴定的申请,否则相关机构有权不予受理。

友情提示:以上就是关于“对医疗事故鉴定不服向谁提复核鉴定?”的所有内容,如有差错,请读者自行判断本文内容的正确性。如若转载或引用,请您注明出处:https://www.weigepro.net/about_service/170594.html,感谢广大网友们的分享。

说点什么吧
  • 全部评论(0
    还没有评论,快来抢沙发吧!

欢迎进入365法律网,我们每天24小时更新最新的法律相关信息,帮助您快速了解更多法律法规知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