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事故鉴定是不是起诉的必经程序
[导读]:本文所有内容由法律领域专业人士“许洋”负责编辑,主要解答不少患者在产生医疗事故纠纷的时候往往会有这样的想法,认为医疗事故鉴定就应该是起诉的必经程序。关于这点我国法律上是没有强制规定,那么到底医疗事故鉴定是不是起诉的必经程序呢......本文有589个文字,预计阅读时间2分钟。
不少患者在产生医疗事故纠纷的时候往往会有这样的想法,认为医疗事故鉴定就应该是起诉的必经程序。关于这点我国法律上是没有强制规定,那么到底医疗事故鉴定是不是起诉的必经程序呢?以下是具体介绍。
一、医疗事故鉴定是不是起诉的必经程序?
我国法律并没有规定医疗纠纷诉讼一定要经过医疗事故鉴定,医疗事故鉴定并非医疗纠纷诉讼的前置程序。一般来说,患者只要有证据证明接受过医疗机构的诊断、治疗,并因此受到损害,就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损害赔偿,人民法院就应当立案受理。
「法律法规」相关推荐:职工工伤致残劳动能力鉴定需要什么材料?
二、医疗事故鉴定需要的材料
负责组织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应当自受理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之日起5日内通知医疗事故争议双方当事人提交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所需的材料。
当事人应当自收到医学会的通知之日起10日内提交有关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材料、书面陈述及答辩。医疗机构提交的有关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材料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住院患者的病程记录、死亡病例讨论记录、疑难病例讨论记录、会诊意见、上级医师查房记录等病历资料原件;
(二)住院患者的住院志、体温单、医嘱单、化验单(检验报告)、医学影像检查资料、特殊检查同意书、手术同意书、手术及麻醉记录单、病理资料、护理记录等病历资料原件;
(三)抢救急危患者,一定要在规定时间内补记的病历资料原件;
(四)封存保留的输液、注射用物品和血液、药物等实物,或者依法具有检验资格的检验机构对这些物品、实物作出的检验报告;
(五)与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有关的其他材料。
在医疗机构建有病历档案的门诊、急诊患者,其病历资料由医疗机构提供;没有在医疗机构建立病历档案的,由患者提供。医疗机构无正当理由未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如实提供相关材料,导致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不能进行的,应当承担责任。
综上可知,医疗事故鉴定并不是起诉的必经程序。实践中,患者或其家属只要能够证明因为医疗单位的诊断等行为而导致了患者的人身损害的话,那么就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进行相关的赔偿。如果你还有什么需要帮助的,建议及时联系365律师网在线律师,我们会根据你的实际情况为您详细解答。
友情提示:以上就是关于“医疗事故鉴定是不是起诉的必经程序”的所有内容,如有差错,请读者自行判断本文内容的正确性。如若转载或引用,请您注明出处:https://www.weigepro.net/about_service/167144.html,感谢广大网友们的分享。
- 全部评论(0)
欢迎进入365法律网,我们每天24小时更新最新的法律相关信息,帮助您快速了解更多法律法规知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