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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机构聘用证明去哪里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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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医疗机构聘用证明去哪里开

医疗机构聘用证明通常是医师执业注册专用,由聘用机构填写。下载打印的表格格式应与网上的表格格式完全相同,不得自行更改。采用A4纸打印。

医疗机构,是指依法定程序设立的从事疾病诊断、治疗活动的卫生机构的总称。这一概念的含义:

第一,医疗机构是依法成立的卫生机构。

「法律法规」相关推荐:医疗机构不承担赔偿责任怎么办?

第二,医疗机构是从事疾病诊断、治疗活动的卫生机构。

第三,医疗机构是从事疾病诊断、治疗活动的卫生机构的总称。

我国的医疗机构是由一系列开展疾病诊断、治疗活动的卫生机构构成的。医院、卫生院是我国医疗机构的主要形式,此外,还有疗养院、门诊部、诊所、卫生所(室)以及急救站等,共同构成了我国的医疗机构。

二、医疗机构类别有哪些

(一)综合医院、中医医院、民办医院、专科医院、康复医院、妇幼保健院;

(二)乡(镇)卫生院、街道卫生院、社区卫生院;

(三)疗养院、专科疾病防治所、卫生保健所;

(四)综合门诊部、专科门诊部、中医门诊部;

(五)内科诊所、牙科诊所、中医诊所;

(六)急救中心(站)、临床检验中心;

(七)学校(幼儿园)医务室

(八)药店、眼镜店等其他基层诊疗机构。

法律依据: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 医疗机构不得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医疗卫生技术工作。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四十八条 违反本条例第二十八条规定,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医疗卫生技术工作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责令其限期改正,并可以处以50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其《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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