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在位置:365法律网 > 法律法规知识 > 正文

交通事故伤残一级鉴定标准是什么?

法律领域专业人士:吴佩涛精选
主要从事:律师事务所(公司)担任职业律师一职,拥有多年的法律服务经验,可以一对一帮您解答问题(24小时在线),我就是您的法律援助!

[导读]:本文所有内容由法律领域专业人士“吴佩涛”负责编辑,主要解答一、交通事故伤残一级鉴定标准是什么? 交通事故伤残一级鉴定标准主要由这几个方面的损伤程度来判断:颅脑、脊髓及周围神经损伤;头面部损伤;脊柱胸段损伤致严重畸形愈合,呼吸功能严重......本文有811个文字,预计阅读时间3分钟。

一、交通事故伤残一级鉴定标准是什么?

交通事故伤残一级鉴定标准主要由这几个方面的损伤程度来判断:颅脑、脊髓及周围神经损伤;头面部损伤;脊柱胸段损伤致严重畸形愈合,呼吸功能严重障碍;颈部损伤致呼吸和吞咽功能严重障碍;胸部、腹部、肢体损伤;皮肤损伤致瘢痕形成达体表面积76%以上。

(一)、颅脑、脊髓及周围神经损伤致:

「法律法规」相关推荐:交通事故理赔没报警如何主张?

1、植物状态;

2、极度智力缺损(智商20以下)或精神障碍,日常生活完全不能自理;

3、四肢瘫(三肢以上肌力3级以下);

4、截瘫(肌力2级以下)伴大便和小便失禁。

(二)、头面部损伤致:

1、双侧眼球缺失;

2、一侧眼球缺失,另一侧眼严重畸形伴盲目5级。

(三)、脊柱胸段损伤致严重畸形愈合,呼吸功能严重障碍。

(四)、颈部损伤致呼吸和吞咽功能严重障碍。

(五)、胸部损伤致:

1、肺叶切除或双侧胸膜广泛严重粘连或胸廓严重畸形,呼吸功能严重障碍;

2、心功不全,心功Ⅳ级;或心功能不全,心功能Ⅲ级伴明显器质性心律失常。

(六)、腹部损伤致:

1、胃、肠、消化腺等部分切除,消化吸收功能严重障碍,日常生活完全不能自理;

2、双侧肾切除或完全丧失功能,日常生活完全不能自理。

(七)、肢体损伤致:

1、三肢以上缺失(上肢在腕关节以上,下肢在踝关节以上);

2、二肢缺失(上肢在肘关节以上,下肢在膝关节以上),另一肢丧失功能50%以上;

3、二肢缺失(上肢在腕关节以上,下肢在踝关节以上),第三肢完全丧失功能;

4、一肢缺失(上肢在肘关节以上,下肢在踝关节以上),第二肢完全丧失功能,第三肢丧失功能50%以上;

5、一肢缺失(上肢在腕关节以上,下肢在踝关节以上),另二肢完全丧失功能

6、三肢完全丧失功能。

(八)、皮肤损伤致瘢痕形成达体表面积76%以上。

在路上行走,都是交通参与者,无论是走路还是开车,都应该为自己和彼此的生命安全负责。红灯停绿灯行是小学就会的道理,路口左右看一下,等一等,不要着急那一分两分的时间,开车的速度也别太快,路过路口慢一慢,让老人孩子先过。几分钟而已耽误不了什么大事。

友情提示:以上就是关于“交通事故伤残一级鉴定标准是什么?”的所有内容,如有差错,请读者自行判断本文内容的正确性。如若转载或引用,请您注明出处:https://www.weigepro.net/about_service/134216.html,感谢广大网友们的分享。

说点什么吧
  • 全部评论(0
    还没有评论,快来抢沙发吧!

欢迎进入365法律网,我们每天24小时更新最新的法律相关信息,帮助您快速了解更多法律法规知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