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在位置:365法律网 > 法律法规知识 > 正文

交通事故撞死人理赔需要什么材料

法律领域专业人士:程爱英精选
主要从事:律师事务所(公司)担任职业律师一职,拥有多年的法律服务经验,可以一对一帮您解答问题(24小时在线),我就是您的法律援助!

[导读]:本文所有内容由法律领域专业人士“程爱英”负责编辑,主要解答一、交通事故撞死人理赔需要什么材料 应提供下列材料的原件: (1)受伤者身份证、户口本、居住证明(如果有); (2)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3)门诊病历本; (4)医院住院病历; (5)医疗费发票、后续医......本文有570个文字,预计阅读时间2分钟。

一、交通事故撞死人理赔需要什么材料

应提供下列材料的原件:

(1)受伤者身份证、户口本、居住证明(如果有);

(2)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法律法规」相关推荐:交通事故赔偿伙食补助的赔偿标准是什么?

(3)门诊病历本;

(4)医院住院病历;

(5)医疗费发票、后续医疗费证明,残疾辅助器具费发票;

(6)关于休息误工的医疗诊断证明、劳动合同、工资单或者收入证明、个人所得税交税证明,扣发工资收入证明(如果有);

(7)关于需要护理的证明、护理费发票或收条;

(8)交通费住宿费票据;

(9)关于需要营养的诊断证明(如果有);

(10)司法鉴定书和鉴定费发票(如果已鉴定);

(11)未成年子女或年迈父母的户口本、以及视情况提供家庭兄弟姐妹户籍证明(如果有);

(12)视情况提供其他材料。

二、车祸医疗费由谁承担

交通事故发生后,如果纠纷尚未解决,肇事责任方未支付医药费,而家属无力承担伤者的医疗费用,就涉及到交通事故医疗费用的垫付问题。国务院《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险公司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圈内垫付抢救费用,并有权向致害人追偿:

1、驾驶入未取得驾驶资格或者醉酒的;

2、被保险机动车被盗窃期间肇事的;

3、被保险人故意制造交通故的。

因此,伤者的家属必须向交通事故处理部门了解致害人是否有上述行为,若有上述行为之一的就可要求事故处理部门通知保险公司垫付。由于现行的责任强制保险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为一万元,因此当抢救费用超过此赔偿限额时,可以依法向国家设立的道路交通事故救济基金提出要求先行垫付,若以上方法仍无法得到救济,则可向人民法院提出要求致害人支付医疗费用的先于执行的申请。

由此可知,发生交通事故,肇事责任方未支付医药费,而家属无力承担受害者的医疗费用时,由交强险的保险公司和道路交通事故救济基金先行垫付。

交通事故撞死人即使不构成犯罪,撞人者仍应当承担民事赔偿责任,根据交通事故认定后的应承担的责任,承担相应赔偿,但该赔偿一般由缴纳交强险的保险机构在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进行赔付,只有超出了保险赔偿额度的金额,由撞人者赔偿。

友情提示:以上就是关于“交通事故撞死人理赔需要什么材料”的所有内容,如有差错,请读者自行判断本文内容的正确性。如若转载或引用,请您注明出处:https://www.weigepro.net/about_service/132706.html,感谢广大网友们的分享。

说点什么吧
  • 全部评论(0
    还没有评论,快来抢沙发吧!

欢迎进入365法律网,我们每天24小时更新最新的法律相关信息,帮助您快速了解更多法律法规知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