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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官司费用如何计算

法律领域专业人士:曾凤精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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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本文所有内容由法律领域专业人士“曾凤”负责编辑,主要解答一、法院受理费 法院案件受理费按照诉讼标的额的一定比例收费。 1、10000元以下的50元 2、10万元以下的标的额2.5%-200元 3、20万元以下的标的额2.0%+300元 4、50万元以下的标的额1.5%+130......本文有579个文字,预计阅读时间2分钟。

一、法院受理费

法院案件受理费按照诉讼标的额的一定比例收费。

1、10000元以下的50元

2、10万元以下的标的额×2.5%-200元

「法律法规」相关推荐:企业发生的非全日制用工费用如何支付?

3、20万元以下的标的额×2.0%+300元

4、50万元以下的标的额×1.5%+1300元

5、100万元以下的标的额×1.0%+3800元

6、200万元以下的标的额×0.9%+4800元

7、500万元以下的标的额×0.8%+6800元

8、1000万元以下的标的额×0.7%+11800元

9、2000万元以下的标的额×0.6%+21800元

10、2000万元以上的标的额×0.5%+41800元2、若当事人聘请律师的,其诉讼代理费与律师协商。

二、法院受理费承担者

1、案件受理费由原告预交,案件结束后,由败诉方承担,胜诉方自愿承担的法院也会支持;

2、法律依据

1)《诉讼费用交纳法》第二十条案件受理费由原告、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上诉人预交。被告提起反诉,依照本法规定需要交纳案件受理费的,由被告预交。追索劳动报酬的案件可以不预交案件受理费。申请费由申请人预交。但是,本法第十条第(一)项、第(六)项规定的申请费不由申请人预交,执行申请费执行后交纳,破产申请费清算后交纳。本法第十一条规定的费用,待实际发生后交纳。

2)《诉讼费用交纳法》第二十九条诉讼费用由败诉方负担,胜诉方自愿承担的除外。部分胜诉、部分败诉的,人民法院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共同诉讼当事人败诉的,人民法院根据其对诉讼标的的利害关系,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

三、律师费

律师费用按起诉标的计算,如果你向肇事者及保险公司主张的赔偿金额越高,那么律师费也就相应增加。具体收费标准可以和办案律师协商。

由此看来,每场交通事故官司的费用都是不同的,案情越严重,收费越高。但在笔者看来,与其纠结于交通事故官司费用的多少,不如我们每一个人在驾驶时都做到时刻紧绷安全这根弦。交通事故轻则损失财产,动辄伤及人命,不仅危害我们个人安全,还扰乱着整个社会的秩序。尽管令全社会都不出现交通事故是不可能的,但还是希望能把人为的交通事故出现的概率降到最低,给所有人一个安全舒适的交通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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