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在位置:365法律网 > 法律法规知识 > 正文

交通事故调解书应包含的内容

法律领域专业人士:蔺学松精选
主要从事:律师事务所(公司)担任职业律师一职,拥有多年的法律服务经验,可以一对一帮您解答问题(24小时在线),我就是您的法律援助!

[导读]:本文所有内容由法律领域专业人士“蔺学松”负责编辑,主要解答发生交通事故后,如果选择调解,对于出具的交通事故调解书应该包括哪些内容呢?除了有责任认定、损害赔偿的数额确定还应该有哪些内容?现在365律师网的小编为您解答。 交通事故调解书应......本文有469个文字,预计阅读时间2分钟。

发生交通事故后,如果选择调解,对于出具的交通事故调解书应该包括哪些内容呢?除了有责任认定、损害赔偿的数额确定还应该有哪些内容?现在365律师网的作者为您解答。

交通事故调解书应包含的内容:

公安机关处理交通事故,应当在查明交通事故原因、认定交通事故责任、确定交通事故造成的损失情况后,召集当事人和有关人员对损害赔偿进行调解。

「法律法规」相关推荐:本律师代理成都某卫浴商行应诉何某劳动争议案,获胜

调解书包括的内容

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达成协议的,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在制作调解书时应当写明下列事项:

(一) 事故简要案情和损失情况;

(二) 责任认定;

(三) 损害赔偿的项目和数额;

(四) 赔偿费给付方式和结案日期。交通事故办案人员不予转接赔偿款项。但是涉外事故除外。

调解的期限

损害赔偿的调解期限为三十日,公安机关认为必要时可以延长十五日。对交通事故致伤的,调解从治疗终结或者定残之日起开始;对交通事故致死的,调解从规定的办理丧葬事宜时间结束之日起开始;对交通事故仅造成财产损失的,调解从确定损失之日起开始。

调解过程的处理

经调解达成协议的,公安机关应当制作调解书,由当事人和有关人员、调解人签名,加盖公安机关印章后即行生效。公安机关应当将调解书分别送交当事人和有关人员。

调解期满后未达成协议的,公安机关应当制作调解终结书,由调解人签名,加盖公安机关印章,分别送交当事人和有关人员。

经调解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生效后任何一方不履行的,公安机关不再调解,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希望可以帮助到您,当然,如果交通事故不愿意调解,可以通过诉讼的方式来解决,对于诉讼解决的,需要注意哪些事项?请联系我们365律师网的专业律师为您介绍。

友情提示:以上就是关于“交通事故调解书应包含的内容”的所有内容,如有差错,请读者自行判断本文内容的正确性。如若转载或引用,请您注明出处:https://www.weigepro.net/about_service/129649.html,感谢广大网友们的分享。

说点什么吧
  • 全部评论(0
    还没有评论,快来抢沙发吧!

欢迎进入365法律网,我们每天24小时更新最新的法律相关信息,帮助您快速了解更多法律法规知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