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行驶中道路逆向行驶扣几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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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机动车行驶中道路逆向行驶扣几分
1)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违法行为之一,一次记12分:
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倒车、逆行、穿越中间分隔带掉头的。
2)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违法行为之一,一次记3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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驾驶机动车不按规定超车、让行的,或者逆向行驶的。
3)《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规定的逆行的处罚:
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处罚。
二、机动车上路行驶有哪些规定
机动车上路行驶,应当悬挂机动车号牌、放置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并随车携带机动车行驶证。
1)悬挂机动车号牌,专指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核发的合法号牌;
2)放置检验合格标志,是指经车辆安全检验部门对机动车检验合格后,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核发的证明车况良好的合格标志;
3)保险标志,是指机动车投保了第三者责任险后,由保险部门核发的证明;
4)机动车行驶证,是指机动车登记注册后,与《机动车登记证书》所记载的车辆类别、车主名称、厂牌名称及相关数据相一致的,并配有该车照片的合法证明。
三、逆行出交通事故该怎么赔偿
1)全部责任和无责任
一方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造成交通事故的,该当事人应当负事故的全部责任,事故其他方当事人无责任:一方当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负全部责任,他方无责任。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其他方当事人无违章行为的,由过错一方当事人承担事故全部责任。当事人逃逸,造成现场变动、证据灭失,公安交管部门无法查证道路交通事故事实的,由逃逸的当事人承担全部责任;当事人故意破坏、伪造现场及毁灭证据的,由其承担事故全部责任。驾驶机动车发生与本车有关联的交通事故时,当事人不立即停车,不保护现场,致使交通事故责任无法认定的,应当负事故的全部责任。当事人一方有条件报案而未报案或者未及时报案,使交通事故责任无法认定的,应当负全部责任。各方均无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属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无责任。
2)主要责任和次要责任
当事人一方具有以下行为的负主要责任,另一方负次要责任:机动车、非机动车、行人发生交通事故,交通事故各方当事人有违章行为,在交通事故中作用大的一方负主要责任,另一方负次要责任。机动车与非机动车、行人发生交通事故,当事人各方有条件报案而未报案或者未及时报案,致使事故基本事实无法查清的,机动车方应当负主要责任,非机动车、行人一方负次要责任。3.机动车与非机动车、行人发生交通事故后未立即停车,未保护现场,致使事故基本事实无法查清的,机动车一方负事故主要责任。
3)同等责任
因两方(或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违章行为共同导致交通事故的,其行为在事故中作用相当的,负同等责任。当事人双方具有以下行为的负同等责任:(1)机动车、非机动车、行人发生交通事故,交通事故各方当事人均有违章行为,且违章行为在交通事故中的作用基本相当的;(2)发生交通事故后各方当事人均未立即停车,未保护现场,致使交通事故责任无法认定的;(3)当事人各方均有条件报案而未报案或者未及时报案,使交通事故责任无法认定的。
4)不确定责任
对交通事故无法查证事故事实的责任认定的,公安交管部门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载明道路交通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当事人情况及调查得到的事实,但对事故责任不作认定。
综上所述,驾驶机动车在路上行驶,遵守交通规则是最基本的要求,只有遵守交通规则才能保障自己和其他人的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如果一旦发生交通事故要及时报警,并配合交警处理,接受处罚,不可以为了逃避处罚而逃逸,一旦逃逸则会构成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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