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在位置:365法律网 > 法律法规知识 > 正文

交通事故伤残鉴定流程怎么走?

法律领域专业人士:娄勇精选
主要从事:律师事务所(公司)担任职业律师一职,拥有多年的法律服务经验,可以一对一帮您解答问题(24小时在线),我就是您的法律援助!

[导读]:本文所有内容由法律领域专业人士“娄勇”负责编辑,主要解答交通事故伤残鉴定流程如下: 1、当事人因交通事故致残的,在治疗终结后,由当事人或其代理人向大队提出伤残评定申请,大队在作出初步审查后,向伤者发出《伤残评定预约通知书》; 2、伤......本文有365个文字,预计阅读时间1分钟。

交通事故伤残鉴定流程如下:

1、当事人因交通事故致残的,在治疗终结后,由当事人或其代理人向大队提出伤残评定申请,大队在作出初步审查后,向伤者发出《伤残评定预约通知书》;

2、伤者持《伤残评定预约通知书》按规定的时间和要求到指定的地点接受检查和评定,对资料不齐全的,评定人有权拒绝评定,待当事人备齐资料后,再行评定;

「法律法规」相关推荐:医疗事故鉴定机构如何确定?医疗事故鉴定程序是怎样的?

3、评定人将根据检查的结果和医院材料,在法定的三十日内对伤者作出评定的结论;

4、当事人如对作出的评定结论不服,可在接到《伤残评定书》后十五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提出伤残重新评定申请。

交通事故当事人治疗终结后,向原处理交通事故的公安交通管理机关,写出伤残评定申请书。

申请书应写明申请人的一般情况(姓名、性别、年龄、住址、电话等)伤残及治疗情况(伤情鉴定、病历摘要)申请请求事项,申请人、申请日期。

依照《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规定:评定时应以事故直接所致的损伤或确因损伤所致的并发症治疗终结为准。

各方当事人接到伤残评定书后,如果不服评定结果,必须在接到评定书后15日内向上一级公安交通管理机关书面申请重新评定,经审查受理,才能进行重新评定。

15天内不申请重新评定的,评定生效,其后提出重新评定申请的,为无效申请。

友情提示:以上就是关于“交通事故伤残鉴定流程怎么走?”的所有内容,如有差错,请读者自行判断本文内容的正确性。如若转载或引用,请您注明出处:https://www.weigepro.net/about_service/127373.html,感谢广大网友们的分享。

说点什么吧
  • 全部评论(0
    还没有评论,快来抢沙发吧!

欢迎进入365法律网,我们每天24小时更新最新的法律相关信息,帮助您快速了解更多法律法规知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