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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保险理赔的程序是怎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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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交通事故保险理赔的程序是怎样的?

1、报案

事故发生后,保留事故现场,并立即向保险公司报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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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现场处理

保险公司人员抵达现场进行查勘,并出具《查勘报告》,同时根据查勘员要求到派出所或者交警部门开具《事故证明》,无法出具事故证明保险公司不予以受理赔付。

3、车辆定损修理

(1)将车辆送抵定损中心并同时通知保险公司,定损;

(2)修理厂修车;

(3)车主提车。

4、提交单证进行索赔

理赔:收集索赔资料交保险公司办理索赔手续

5、损失理算

保险公司收到齐备的索赔单证后进行理算,以确定最终的赔付金额

6、赔付

二、交通事故保险理赔需要什么材料?

尽快的收集索赔单证,十五天内向保险公司申请索赔,一般所需单证如下:

1、出险通知书填写并加盖公章(私车需盖私章);

2、交通事故仲裁机关出具的调解书、责任认定书或有关政府职能部门的证明;

3、伤者诊断证明、伤残鉴定报告、出院小结、医疗病历、一次性赔偿凭证;(伤残事故)

三、交通事故索赔程序是怎样的?

损害赔偿的调解期限为三十日,公安机关认为必要时可以延长十五日。对交通事故致伤的,调解从治疗终结或者定残之日起开始;对交通事故致死的,调解从规定的办理丧葬事宜时间结束之日起开始;对交通事故仅造成财产损失的,调解从确定损失之日起开始。

经调解达成协议的,公安机关应当制作调解书,由当事人和有关人员、调解人签名,加盖公安机关印章后即行生效。公安机关应当将调解书分别送交当事人和有关人员。调解期满后未达成协议的,公安机关应当制作调解终结书,由调解人签名,加盖公安机关印章,分别送交当事人和有关人员。

综上所述,交通事故处理中,保险公司理赔是重要环节,当事人报案后,保险公司派人现场勘查,通知车主做定损,然后车主向保险公司提交索赔单据材料,保险公司理赔。保险公司先用交强险进行赔付,先保障受害人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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