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单纠纷案件一
[导读]:本文所有内容由法律领域专业人士“曲政博”负责编辑,主要解答提单纠纷案件一 2005年07月22日 中国轻工业原材料总公司与韩国化联船务有限公司、韩国五星海运株式会社 无正本提单放货侵权损害赔偿纠纷案 原载中国涉外商事审判丛书 ——《海事案例精选......本文有828个文字,预计阅读时间3分钟。
提单纠纷案件一
2005年07月22日
中国轻工业原材料总公司与韩国化联船务有限公司、韩国五星海运株式会社
无正本提单放货侵权损害赔偿纠纷案
原载中国涉外商事审判丛书
——《海事案例精选精析》(法律出版社出版)
[基本案情]
上诉人(原审原告):中国轻工业原材料总公司。
委托代理人:潘翔,中安律师。
被上诉人(原审被告):化联船务有限公司(chemlink shipping co.ltd.)(下称化联船务)。
被上诉人(原审被告):五星海运株式会社(fivestar maritime s.a.)(下称五星海运)。
被上诉人(原审被告):中国外轮代理公司(下称汕头外代)。
原审被告:大韩航运有限公司(daihan shipping co.ltd.)(下称大韩航运)。
1998年4月5日,汕头轻工与白猫有限公司(下称上海白猫)签订一份《工矿产品购销合同》。合同约定:上海白猫向汕头轻工购买790吨ae03,总货款为9,455,115元人民币,交货地点为上海码头。4月30日,中国轻工与汕头轻工签订一份《协议书》。该协议约定:汕头轻工委托中国轻工代开进口800吨ae03信用证,具体数量以装船提单为准,中国轻工收取汕头轻工每吨100元的开证费,开证所需货款由中国轻工垫付,金额948,000美元;货到港后,汕头轻工向中国轻工支付全部货款后,中国轻工将提单交给汕头轻工,并委托汕头轻工报关;汕头轻工报关后,必须提供中国轻工外汇核销所需的所有报关单据,以便办理核销手续。5月12日,中国轻工以自己的名义与日本伊藤忠公司签订一份《合同》。合同约定:中国轻工向日本伊藤忠公司购买800吨ae03,单价为cnf汕头每吨1185美元,货物总值948,000美元。同年5月19日,中国轻工开出即期信用证,信用证的受益人为日本伊藤忠公司。该信用证规定所有文件必须装船后7天内一次性提交,信用证的有效期为6月7日前。5月21日,中国轻工修改信用证,改为所有文件必须在装船后21天内一次性提交,信用证的有效期为6月21日前。
1998年5月14日,“亚洲交响乐”轮装载了上述货物,new daimaru industrial limited作为承运人和船东化联船务的代理签发了一式三份的正本提单。该提单载明:托运人为日本伊藤忠公司,收货人凭指示,通知方为中国轻工/汕头轻工,货物为797.689吨ae03,装货港为日本yokkaichi港,卸货港为中国汕头港。5月21日,“亚洲交响乐”轮抵达汕头港,化联船务指示其卸港代理汕头外代凭收货人保函放货。在此之前,5月20日,汕头轻工向汕头外代出具担保函,要求提取日本伊藤忠公司托运的、“亚洲交响乐”轮承运的797.689吨ae03,保证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和风险。同日,汕头轻工委托澄海县金威利化学工业有限公司、澄海市生源化工厂有限公司提取上述货物。5月21日,上述两单位到汕头外代办理了提货手续。5月22日,上述货物被提离“亚洲交响乐”轮。汕头轻工外代在办理提货手续前委托汕头经济特区南峰(集团)电脑报关公司(下称汕头报关公司)对上述货物报关。5月21日,汕头报关公司以进料加工的性质对上述货物进行报关。货物运抵汕头港后,日本伊藤忠公司、中国轻工、上海白猫均派人到卸货现场观看卸货情况,对汕头轻工提货行为均没有提出异议。
友情提示:以上就是关于“提单纠纷案件一”的所有内容,如有差错,请读者自行判断本文内容的正确性。如若转载或引用,请您注明出处:https://www.weigepro.net/about_program/9715.html,感谢广大网友们的分享。
- 全部评论(0)
欢迎进入365法律网,我们每天24小时更新最新的法律相关信息,帮助您快速了解更多法律法规知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