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在位置:365法律网 > 涉外法律知识 > 正文

共同海损理算的步骤

法律领域专业人士:肖述玲精选
主要从事:律师事务所(公司)担任职业律师一职,拥有多年的法律服务经验,可以一对一帮您解答问题(24小时在线),我就是您的法律援助!

[导读]:本文所有内容由法律领域专业人士“肖述玲”负责编辑,主要解答1.共同海损的宣告与担保 发生共同海损事故后,船长或船东应在船舶发生共同海损之后到达的第一个港口后的一段合理时间内宣布共同海损。《理算规则》规定:如果船舶在海上发生事故,各......本文有280个文字,预计阅读时间1分钟。

1.共同海损的宣告与担保

发生共同海损事故后,船长或船东应在船舶发生共同海损之后到达的第一个港口后的一段合理时间内宣布共同海损 。 《理算规则》规定:如果船舶在海上发生事故,各有关方应在船舶到达第一港口后的48小时内宣布,如船舶在港内发生事故,应在事故发生后的48小时内宣布。只有在宣告共同海损后,才开始共同海损的理算。根据《》第196条的规定 ,提出共同海损分摊请求的一方应当负举证责任,证明其损失应当列人共同海损。

为了确保共同海损分摊的顺利进行,经利益关系人请求,有关受益方应当提供共同海损担保 ,即作出承担分摊的保证 。我国《海商法》第202条规定 :“以提供保证金方式进行共同海损担保的,保证金应当交由海损理算师以保管人名义存入银行。保证金的提供、使用或者退还,不影响各方最终的分摊责任。”

2.共同海损的理算

船方在宣告共同海损后,应向海损理算人提出委托申请,再由理算人具体进行理算工作。共同海损理算的目的是要最终确定共同海损事件中各方当事人所应分摊的数额。

友情提示:以上就是关于“共同海损理算的步骤”的所有内容,如有差错,请读者自行判断本文内容的正确性。如若转载或引用,请您注明出处:https://www.weigepro.net/about_program/9512.html,感谢广大网友们的分享。

说点什么吧
  • 全部评论(0
    还没有评论,快来抢沙发吧!

欢迎进入365法律网,我们每天24小时更新最新的法律相关信息,帮助您快速了解更多法律法规知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