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在位置:365法律网 > 涉外法律知识 > 正文

海事诉讼地域管辖的原则

法律领域专业人士:孙玉菊精选
主要从事:律师事务所(公司)担任职业律师一职,拥有多年的法律服务经验,可以一对一帮您解答问题(24小时在线),我就是您的法律援助!

[导读]:本文所有内容由法律领域专业人士“孙玉菊”负责编辑,主要解答海事诉讼地域管辖原则:即以合同的签订地或履行地、侵权行为地来确定法院对海事、海商争议案件的管辖权。 1.因海事侵权行为提起的诉讼,除依照民事诉讼法第29至第31条的规定以外,还可......本文有395个文字,预计阅读时间1分钟。

  海事诉讼地域管辖原则:即以合同的签订地或履行地、侵权行为地来确定法院对海事、海商争议案件的管辖权。  1.因海事侵权行为提起的诉讼,除依照民事诉讼法第29至第31条的规定以外,还可以由船籍港所在地海...

  海事诉讼地域管辖原则:即以合同的签订地或履行地、侵权行为地来确定法院对海事、海商争议案件的管辖权。

  1.因海事侵权行为提起的诉讼,除依照民事诉讼法第29至第31条的规定以外,还可以由船籍港所在地海事法院管辖;

  2.因海上运输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除依照民事诉讼法第28条的规定以外,还可以由转运港所在地海事法院管辖;

  3.因海船租用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交船港、还船港、船籍港所在地、被告住所地海事法院管辖;

  4.因海上保赔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保赔标的物所在地、事故发生地、被告住所地海事法院管辖;

  5.因海船的船员劳务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原告住所地、合同签订地、船员登船港或离船港所在地、被告住所地海事法院管辖;

  6.因海事担保纠纷提起的诉讼,由担保物所在地、被告住所地海事法院管辖;因船舶抵押纠纷提起的诉讼,还要以由船籍港所在地海事法院管辖;

  7.因海船的船舶所有权、占有权、使用权、优先权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船舶所在地、船籍港所在地、被告住所地海事法院管辖;

  8.因海难救助费用提起的诉讼,由救助地或者被救助船舶最先到达地人民法院管辖;

  9.因共同海损提起的诉讼,由船舶最先到达地、共同海损理算地或者航程终止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友情提示:以上就是关于“海事诉讼地域管辖的原则”的所有内容,如有差错,请读者自行判断本文内容的正确性。如若转载或引用,请您注明出处:https://www.weigepro.net/about_program/9301.html,感谢广大网友们的分享。

说点什么吧
  • 全部评论(0
    还没有评论,快来抢沙发吧!

欢迎进入365法律网,我们每天24小时更新最新的法律相关信息,帮助您快速了解更多法律法规知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