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海事法院依法公开拍卖一艘土耳其籍船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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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海事法院9日根据德国HSH银行的申请,依法公开拍卖被申请人土耳其一家公司所有的土耳其籍“海地”轮,拍卖所得价款将用于偿还被申请人拖欠银行的贷款。结果希腊一家航运公司以684万美元竞得该轮。
被申请人土耳其ETA公司拖欠德国HSH银行抵押贷款657万余美元,申请人于2003年6月7日向天津海事法院申请扣押“海地”轮。扣押期满后,被申请人仍未能向天津海事法院提供可靠的担保,申请人于7月16日向天津海事法院起诉并申请强制拍卖“海地”轮。7月29日,天津海事法院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诉讼特别程序法》的有关规定,裁定准予申请人的申请,并决定将被申请人土耳其ETA公司所有的“海地”轮予以公开拍卖,拍卖所得价款将用于偿还被申请人拖欠银行的贷款。
9日上午,共有16家竞买人参与竞买,其中4家分别是德国、希腊、马耳他、巴拿马的企业,其余12家竞买人是中国企业和个人。拍卖开始前,由天津海事法院简单介绍了案情及“海地”轮的基本情况。拍卖师在宣布了拍卖规则后,天津海事法院将审判委员会有关“海地”轮底价的决定交给了拍卖师,拍卖启动。经过43轮叫价,吨位达4.9万余吨的土耳其籍“海地”轮最终由希腊第一航运有限公司以684万美元竞买成功。拍卖结束后,成交者在确认书上签上了自己的名字。
“海地”轮是天津海事法院自建院以来公开拍卖的船舶中吨位最大的一艘,且案件所涉及的双方当事人均为外方。拍卖成功后,该案将进入实体审理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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