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在位置:365法律网 > 涉外法律知识 > 正文

黄浦江沉船案告破——逃船被扣嫌犯刑拘

法律领域专业人士:马岩精选
主要从事:律师事务所(公司)担任职业律师一职,拥有多年的法律服务经验,可以一对一帮您解答问题(24小时在线),我就是您的法律援助!

[导读]:本文所有内容由法律领域专业人士“马岩”负责编辑,主要解答经过上海海事公安近40个小时的跟踪追击,造成一船沉没、6人死亡的肇事逃逸船国香1号轮31日在江苏张家港市被抓获,两名犯罪嫌疑人已被上海海事公安刑事拘留,肇事船则被海事部门滞留,......本文有478个文字,预计阅读时间2分钟。

  经过上海海事公安近40个小时的“跟踪追击”,造成一船沉没、6人死亡的肇事逃逸船“国香1号”轮31日在江苏张家港市被抓获,两名犯罪嫌疑人已被上海海事公安刑事拘留,肇事船则被海事部门滞留,接受海事调查。

  1月29日凌晨5时许,上海盛旺疏浚打捞有限公司所属“沪盛旺201”轮在黄浦江东沟港江面被一不知名船碰沉,船上6人全部罹难,肇事船却不见踪影。上海海事局公安处迅即在黄浦江水域开展了地毯式排摸。

  根据目击者提供的线索,上海海事公安民警兵分两路,一路连夜赴安徽怀远县查找肇事船,另一路对黄浦江沿岸各码头重点排摸。30日下午,民警在怀远29艘有同样特征的船舶中,最终确定肇事船舶为“国香1号”轮。

  经查,“国香1号”轮属安徽怀远县怀安船务有限责任公司,总吨位2955吨。29日凌晨,该船装载了2919吨焦炭,往张家港市驶去,当时船上有6名船员,仅一名船员持证。起初该船由犯罪嫌疑人罗大红(无证)驾驶,在卢浦大桥附近水域换由李子金(无证)驾驶。当船航行至黄浦江东沟港附近时与“沪盛旺201”轮发生碰撞,“沪盛旺201”轮随即沉没,当时罗李二人还一同走出驾驶台,看到该船已经沉没,便快速驾船往吴淞口外逃逸。

「法律法规」相关推荐:刑事案件申诉主体有哪些人

友情提示:以上就是关于“黄浦江沉船案告破——逃船被扣嫌犯刑拘”的所有内容,如有差错,请读者自行判断本文内容的正确性。如若转载或引用,请您注明出处:https://www.weigepro.net/about_program/9060.html,感谢广大网友们的分享。

说点什么吧
  • 全部评论(0
    还没有评论,快来抢沙发吧!

欢迎进入365法律网,我们每天24小时更新最新的法律相关信息,帮助您快速了解更多法律法规知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