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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TO争端解决机制的一般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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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本文所有内容由法律领域专业人士“胡文成”负责编辑,主要解答(1)适用范围 该谅解适用于WTO的所有协议。但是否适用诸边协议,要由这些协议的成员决定。另外,在反倾销、反补贴、技术标准、海关估价、卫生和植物检疫、纺织品和服装贸易中,有若干......本文有381个文字,预计阅读时间1分钟。

  (1)适用范围

该谅解适用于WTO的所有协议。但是否适用诸边协议,要由这些协议的成员决定。另外,在反倾销、反补贴、技术标准、海关估价、卫生和植物检疫、纺织品和服装贸易中,有若干争端解决的特殊规定。若遇有与该谅解冲突时,服从这些协议中的特殊规定。特殊规定之间有冲突,则由争端解决机构决定采用哪种规定。mto成员依WTO协议和该谅解的权利义务之争,也适用该谅解。

  (2)谅解的实施

WTO规定,WTO理事会负责。争端解决事宜,并为此专设争端解决机构(英文名称disputesettlementbody,简称dsb),由WTO成员组成,统辖各协议之争端解决事宜。dsb负责实施该谅解,其职责为成立专家组,通过专家组及上诉机构的审案报告,监督裁决或建议的执行,授权中止减让或其他义务。dsb的决定须以各方一致意见的方式作出。

  (3)争端解决的目的与原则

争端解决机制旨在为多边贸易体制提供保障和可预见性,维护WTO成员的权利义务,依国际法的习惯规则,澄清WTO各协议的规定。dsb的建议和裁决,不得增加或削弱WTO成员的既有权利义务。争端解决的目的,在于促使撤销与WTO各协议不符的措施,若一时撤销有困难,作为临时措施,当事方可寻求补偿的救济办法。最后的救济办法才是dsb授权中止减让或其他义务。争端解决程序,须按诚信原则使用,不得用于要挟或报复的目的,凡是侵害WTO协议规定的权利和行动,即初步推定构成他方利益丧失与损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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