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延长对欧盟碳钢紧固件反倾销调查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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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部29日发布2009年第113号公告,决定将原产于欧盟的进口碳钢紧固件的反倾销调查期限延长半年。
公告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倾销条例》的规定,2008年12月29日,商务部正式发布立案公告,决定对原产于欧盟的进口碳钢紧固件进行反倾销立案调查。
鉴于本案情况较为特殊和复杂,商务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倾销条例》第26条的规定,决定将本案的调查期限延长6个月,即本案调查期限截止日为2010年6月29日。(上海证券报 新华社)
临时反倾销措施实施 碳钢紧固件产业受益
12月23日,中国商务部发布2009年第115号公告,公布了碳钢紧固件反倾销调查的初裁决定。认定原产于欧盟的进口碳钢紧固件存在倾销,中国国内碳钢紧固件产业受到了实质损害,而且倾销与实质损害之间存在因果关系,并决定对该产品采取保证金形式的临时反倾销措施。
中投顾问机械行业研究员段嘉宣认为,欧盟年初以来对我国紧固件产业作出的最高87%正式反倾销税的苛刻仲裁,对我国紧固件行业冲击很大,在多次和欧盟磋商未果的情况下,我国政府只能以合理的贸易措施来加大对紧固件产业的支持,来保护国内紧固件产业的发展。
2008年我国出口紧固件数量为270万吨,连续五年保持两位数增长,但到了2009年,由于欧盟87%的惩罚性关税,使得国内的紧固件有近90万吨的数量无法出口,造成全行业出口同比下降了43%,紧固件行业内的设备使用率也从之前的84%下降到了现在70%左右。面对如此严峻的现实,使得国家不得不出台相关措施来支持国内紧固件产业的发展。
根据初裁决定,自2009年12月28日起,进口经营者在进口欧洲紧固件产品时,应依据初裁决定所确定的各公司的倾销幅度向中国海关提供相应的保证金。此举增强了国内产品的价格竞争力,减少市场中进口紧固件的供应量,也可以消化由年初欧盟反倾销税所带来的国内紧固件产品积压严重的局面。
段嘉宣同时还指出,此次的初裁决定,势必会造成市场上进口中高端紧固件数量的减少,而由进口中高端紧固件数量减少所留下的需求缺口,一部分将由国内企业来填充。以此靠市场来引导产业,加快了紧固件国产化的步伐,并使产品结构进一步优化,逐步向行业内中高端产业链靠拢。
中投顾问最新发布的《2009-2012年中国机械行业投资分析及前景预测报告》显示,自2009年欧盟实施反倾销税仲裁以来,对我国紧固件行业影响明显,目前行业内已有超过30%的企业已经停产,20%以上的企业处于半停产状态,国家的调控措施势在必行。 商务部29日发布2009年第113号公告,决定将原产于欧盟的进口碳钢紧固件的反倾销调查期限延长半年。 公告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倾销条例》的规定,2008年12月29日,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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