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在位置:365法律网 > 涉外法律知识 > 正文

如何申请外国法院承认和执行仲裁裁决?

法律领域专业人士:李浩鑫精选
主要从事:律师事务所(公司)担任职业律师一职,拥有多年的法律服务经验,可以一对一帮您解答问题(24小时在线),我就是您的法律援助!

[导读]:本文所有内容由法律领域专业人士“李浩鑫”负责编辑,主要解答一、如何申请外国法院承认和执行仲裁裁决? 我国1987年4月加入《纽约公约》后,中国的仲裁裁决就可以到一百二十多个国家或地区申请承认和执行,而无须考虑这些国家是否与我国订立了司法......本文有354个文字,预计阅读时间1分钟。

一、如何申请外国法院承认和执行仲裁裁决?

我国1987年4月加入《纽约公约》后,中国的仲裁裁决就可以到一百二十多个国家或地区申请承认和执行,而无须考虑这些国家是否与我国订立了司法协助条约。根据《仲裁法》第72条的规定,中国的仲裁机构作出的仲裁,当事人请求执行的,如果被执行人或者其财产不在中国境内,应由当事人直接向有管辖权的外国法院申请和执行。也就是说,中国的仲裁裁决需要其它国家承认和执行的,只要这个国家是《纽约公约》的成员国,当事人就可以向被申请执行人所在地区或其财产所在地的外国法院申请承认与执行。

二、涉外仲裁承认与执行条件是怎么规定的?

关于承认和执行的条件,一般规定,如有下列情形,可以拒绝承认和执行:

「法律法规」相关推荐:如何保障受到疫情影响的农民的就业和增收问题。

(1)承认或执行裁决,违反执行地国公共政策

(2)依执行地国法律,争端不得以仲裁解决

(3)当事人之间的仲裁协议,依当事人协议的准据法或裁决作成地国的法律是无效的;

(4)受裁决的一方未接获关于指定仲裁员或关于仲裁程序的适当通知;

(5)裁决不符合或超越仲裁条款的范围;

(6)仲裁机关的组成或仲裁程序与当事人的仲裁协议或仲裁地国法律不符

(7)裁决尚未发生拘束力或者已经撤销或停止执行。执行的程序,依执杆地国法律。

友情提示:以上就是关于“如何申请外国法院承认和执行仲裁裁决?”的所有内容,如有差错,请读者自行判断本文内容的正确性。如若转载或引用,请您注明出处:https://www.weigepro.net/about_program/236824.html,感谢广大网友们的分享。

说点什么吧
  • 全部评论(0
    还没有评论,快来抢沙发吧!

欢迎进入365法律网,我们每天24小时更新最新的法律相关信息,帮助您快速了解更多法律法规知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