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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外汇管理部积极探索非现场办理贸易信贷登记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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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以来,外汇管理部本着“事前便利,事后核查”原则,转变工作思路,创新工作方式,以非现场方式办理贸易信贷登记审核业务,以进一步促进投资贸易便利化,推动内陆开放高地建设,支持重庆涉外经济发展。一、基本做法非现场办理是指对贸易信贷项下预(延)收货款、预(延)付货款等贸易信贷登记审核业务,企业可通过互联网或传真方式向外汇局提出申请,外汇局审核同意后在网上给予回复,企业直接到银行办理相关业务。基本做法如下:(一)事前对企业进行资格认定凡近两年无违反外汇管理规定行为、经营诚实守信的市内进出口企业,均可向重庆外汇管理部及所在地支局申请贸易信贷登记审核业务非现场办理资格,经外汇局认定后,即具备非现场办理贸易信贷登记业务资格。重庆外汇管理部每月向各外汇指定银行通报具备非现场办理贸易信贷业务资格的企业名单。(二)通过网络或传真提交资料并非现场办理业务具备非现场办理贸易信贷登记业务资格的企业填写由重庆外汇管理部统一制定的“贸易信贷登记审核业务申请表”,连同交易合同中价格条款页,通过互联网或传真方式提交重庆外汇管理部或当地支局,外汇局审核通过后即在贸易信贷登记管理系统中进行相关操作,并回复企业及相关银行,企业直接到银行办理相关业务。(三)强化事后核查要求非现场办理贸易信贷业务的进出口企业制订相关操作制度及档案管理制度,妥善保管交易合同、报关单、银行凭证等相关资料并留存备查。加大对非现场办理贸易信贷业务企业的事后核查力度,重点核查其交易的真实性、一致性及档案管理和内控管理情况。对未按外汇局相关规定办理贸易信贷业务、管理不善或外汇收支出现重大异常情况的企业,停止非现场办理。二、工作成效以非现场方式办理贸易信贷登记审核业务,一是简化手续,减少环节,提高效率,降低企业经营成本。如某造船厂距离较远,以前每次向外汇局递交申请材料均需专人专车,而改为非现场办理大大节约了人力物力。二是提高企业资金周转速度。企业可随时通过网上申请,无须为节省时间而汇集大量单据、凭证材料后到外汇局一次性办理多笔业务。贸易信贷登记审核业务非现场办理方式的改进,受到进出口企业普遍欢迎和政府部门一致好评。至目前,重庆全市已有27家进出口企业获得贸易信贷登记业务非现场办理资格,其中部分企业已经开始通过非现场方式办理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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