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经济法学
[导读]:本文所有内容由法律领域专业人士“郝桂荣”负责编辑,主要解答1978 年我国实行改革开放政策以来,国际经济法学在我国应运而生。在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 WTO )的新形势下,国际经济法教学和研究的重要性更为凸显。 适应改革开放形势的 1978 年我国实行......本文有1035个文字,预计阅读时间3分钟。
1978 年我国实行改革开放政策以来,国际经济法学在我国应运而生。在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 WTO )的新形势下,国际经济法教学和研究的重要性更为凸显。
适应改革开放形势的迫切需要,厦门大学法律系在我国较早开展国际经济法的教学和研究。经原国家教委批准, 1981 年在全国率先招收国际经济法专业硕士生, 1985 年在全国率先招收国际经济法专业本科生, 1986 年开始招收国际经济法( 1997 年后调整为国际法专业)博士生。 1995 年 6 月,原国家教委批准厦门大学“国际经济法及台港澳法研究”学科点为全国高校“ 211 ”工程重点建设项目。 2002 年 1 月,厦门大学国际法学专业由国家教育部评为国家重点学科。 2002 年 10 月,“十五” 211 工程建设项目“国际经济法与海洋法”经教育部专家组评审通过。
1985 年开始,厦门大学持续开设“国际经济法学”系列课程,包括“国际经济法总论”、“国际贸易法学”、“国际投资法学”、“国际货币金融法学”、“国际税法学”和“国际海事法学”,作为国际经济法专业本科生的专业必修课。同时,开设“国际经济法概论”,作为法学专业和其他本科生的专业必修课或选修课。 1998 年以来,根据教育部的有关规定,“国际经济法学”课程作为法学专业本科生 14 门基础课程之一,而“国际经济法学”系列深化课程(即“国际投资法学”、“国际贸易法学”、“国际货币金融法学”、“国际税法学”和“国际海事法学”)作为向法学专业高年级本科生和其他专业本科生开放的专业选修课。
本课程教学队伍所属厦门大学国际法专业 2002 年由教育部批准为国家重点学科。学术带头人陈安教授现任中国国际经济法学会会长,在国内外有较大的学术影响;曾华群教授入选为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首批第一、二层次人选”;廖益新教授入选为教育部“跨世纪优秀人才培养对象”;徐崇利教授获得“霍英东教育基金高校青年教师奖”;李国安教授在国际货币金融法领域取得显著成果。本课程教学队伍是以中青年为主、后劲充足且具有良好的团队精神和协作攻关传统的学术群体,共 11 人,分别在国际经济法各主要分支国际贸易法、国际投资法、国际货币金融法、国际税法和国际海事法等学有专长;其中教授(均为国际法专业博士生导师) 5 人,副教授 3 人,讲师 3 人,已获博士学位者 6 人,在职博士生 2 人;平均年龄 41 岁。 1978 年我国实行改革开放政策以来,国际经济法学在我国应运而生。在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 WTO )的新形势下,国际经济法教学和研究的重要性更为凸显。 适应改革开放形势的
本课程教学队伍一向重视教材建设。 1987 年陈安教授主编的国际经济法系列专著,(包括《国际贸易法》、《国际投资法》、《国际货币金融法》、《国际税法》和《国际海事法》等 5 部,约 160 万字),是中国第一套国际经济法系列专著,也作为当时本校和其他高校的国际经济法专业本科生的教材。 1988~1991 年和 1996~1998 年,司法部法学教材编辑部先后组织编写两套高校法学教材“国际经济法系列”,本校陈安、曾华群、廖益新教授等分别担任《国际经济法总论》、《国际经济法导论》和《国际税法》的主编。 1999~2002 年陈安教授总主编的“国际经济法学系列专著”(含《国际贸易法学》、《国际投资法学》、《国际货币金融法学》、《国际税法学》和《国际海事法学》等 5 部新编本,约 300 万字)及全国首批统编研究生教材《国际经济法学专论》是系统研究国际经济法各分支理论与实务问题的重要研究成果和教材建设,国内高校广泛采用作为本科生和研究生教材。
2000-2002 年,本课程教学队伍承担了教育部新世纪网络课程《国际经济法学》的研究开发工作。在网络课程建设中,法学院与厦门大学网络中心已形成较成熟的经验和技术,培养了相应的技术人员,可对立体化教材建设提供可靠的专业技术和人力支持。
友情提示:以上就是关于“国际经济法学”的所有内容,如有差错,请读者自行判断本文内容的正确性。如若转载或引用,请您注明出处:https://www.weigepro.net/about_program/15884.html,感谢广大网友们的分享。
- 全部评论(0)
欢迎进入365法律网,我们每天24小时更新最新的法律相关信息,帮助您快速了解更多法律法规知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