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在位置:365法律网 > 涉外法律知识 > 正文

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历史

法律领域专业人士:张海喜精选
主要从事:律师事务所(公司)担任职业律师一职,拥有多年的法律服务经验,可以一对一帮您解答问题(24小时在线),我就是您的法律援助!

[导读]:本文所有内容由法律领域专业人士“张海喜”负责编辑,主要解答1944年,联合国赞助的财金会议于美国新罕布什尔州的布雷顿森林举行。7月22日,各国在会议上签订了成立国际货币基金的协议。国际货币基金的主要设计者是费边社成员约翰梅纳 1944年,联合......本文有222个文字,预计阅读时间1分钟。

1944年,联合国赞助的财金会议于美国新罕布什尔州的布雷顿森林举行。7月22日,各国在会议上签订了成立国际货币基金的协议。国际货币基金的主要设计者是费边社成员约翰梅纳

  1944年,联合国赞助的财金会议于美国新罕布什尔州的布雷顿森林举行。7月22日,各国在会议上签订了成立国际货币基金的协议。国际货币基金的主要设计者是费边社成员约翰·梅纳德·凯恩斯(John Maynard Keynes),以及美国副财政部长亨利·迪克特·怀特(Harry Dexter White)。 协议的条款于1945年12月27日付诸实行,1946年5月国际货币基金组织正式成立,是为二战完结后之重建计划的一部份,1947年3月1日正式运作。 有时国际货币基金、国际清算银行(BIS)及世界银行,被称为“布雷顿森林机构”。差不多所有实行市场经济的国家,其金融政策均受这三家机构影响。

友情提示:以上就是关于“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历史”的所有内容,如有差错,请读者自行判断本文内容的正确性。如若转载或引用,请您注明出处:https://www.weigepro.net/about_program/15828.html,感谢广大网友们的分享。

说点什么吧
  • 全部评论(0
    还没有评论,快来抢沙发吧!

欢迎进入365法律网,我们每天24小时更新最新的法律相关信息,帮助您快速了解更多法律法规知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