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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儿意外身亡后 8旬翁起诉外孙分遗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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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离婚的女儿贷款买一套房子后意外身亡,80多岁的父亲起诉外孙要求分割女儿财产。究竟谁有资格分配逝者的遗产?该如何分配?近日,徐州市贾汪法院审结了这起遗产纠纷案。

  李老先生今年八十多岁,现在与三儿子生活,由于年龄大,开庭时他让三儿媳妇当代理人。他的二女儿李侠五十多岁,去年在外打工,租住的房子发生意外,不幸煤气中毒身亡。李侠十年前和前夫离婚后,儿子刘龙协议由前夫抚养,之后李侠一直未再婚。2011年,李侠在贾汪购置了一套房子,付了首付,办理了商业贷款分期付款,该房产现在市场价值30万元左右,李侠仍有十余万贷款未还清。李侠的儿子刘龙今年二十多岁,由于李侠前夫再婚,刘龙被爷爷奶奶养大,现在徐州打工。(文中人物均为化名)

  李老先生说,外孙由于父母离婚,对自己一点都不亲,房子是女儿挣钱买的,现在女儿没了,自己白发人送黑发人,老年生活困苦,所以起诉外孙要求分割房产、女儿存款。

  刘龙则哭着称,我妈妈很疼我,她以前老说因为和爸爸离婚了,对我很歉疚,前几年我妈妈买了房子后就电话告诉我,说给我买了一套婚房,还说要过户给我,我说不要,等我结婚了,妈妈你就不要打工了,和我住在一起,给我带孩子。没想到妈妈这么快就出意外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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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院经审理认为,配偶、子女、父母是遗产的法定继承人,本案中原告、被告作为父母、孩子,均有权继承李侠的遗产份额。考虑到李侠的房产还有银行贷款未还清的情况,法官组织原被告做了调解。经调解,李侠的银行存款6万元由原告李老先生所有,李侠房屋的权利义务由被告刘龙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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