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变姓氏继承权能否促进性别平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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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长丰县作为国家确定的“中国/联合国人口基金性别平等项目县”,按照项目“增强社会性别平等意识”的宗旨,该县日前掀起争取性别平等的“姓氏革命”,规定“孩子随母亲姓将获得1000元奖励”。如此大幅度挑战传统,引起各界热议。
在中国的传统观念中,只有男性才可以传承姓氏,几千年来,新生儿取名基本都随父亲姓氏,而母亲的姓氏要被子女传承几乎只有一个制度上安排,那就是男方入赘当上门女婿,明确放弃姓氏继承权。由于姓氏继承客观上属于男性的特权,因此在理论上,要追求社会性别的平等,破除男性的姓氏特权就成为极具象征意义的行动,长丰县在“男女平等”的名义下掀起“姓氏革命”,不是没有来由的。
但这还只是其一,更重要的是,因为男性享有姓氏特权,在部分传统意识较强的国人头脑中,为维护姓氏的世代延续,唯一的办法就是确保每一代至少有一个男性的新生儿,由此造成一个严重的社会问题,就是新生儿性别比例的失衡。在正常情况下,婴儿出生的男女比例应为103:100-107:100,但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时长丰县男女性别比例竟高达130:100。这种情况绝非长丰县独有,全国许多地区都存在同样现象,这也正是长丰县由此入手开展“试点”的意义所在。事实上,长丰县政府自2011年开展“姓氏革命”以来,试点的三个乡镇已有近50户家庭申请新生子女随母姓。
解决新生儿性别失衡问题当然重要,这不但关系到民族的未来,还直接影响到大量青年未来的婚姻,“光棍”过多,怎么看都是一个严重社会问题,甚至可能带来社会不稳定。但从人口社会学的研究成果中不难发现,造成性别失衡的深层次原因并非姓氏文化,而是女性的社会地位。说白了,男性的姓氏继承特权不是性别不平等的原因,而只是其结果:因为男女不平等,所以需要拿姓氏继承上的特权来作为一个标志。所以,一旦男女平等了,姓氏继承权上的男女不平等自然也会消失,没必要仅仅为了姓氏随父还是随母而大动干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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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于出生性别比例失衡主要也是男女不平等的结果,传统观念对此有影响,但影响并不像有些人想象的那么重大。当年唐明皇宠幸杨玉环,一下子“遂令天下父母心,不重生男重生女”。轻易就能改变的生育习惯,能称得上“传统”或“文化”吗?同样道理,长丰县不过奖励了区区1000元,就让数十户家庭的新生儿随母姓,这足以说明经济利益要比文化观念威力大多了。
说到这里,长丰县“姓氏革命”的合理性就出现了一个大漏洞:如果姓氏继承权和性别失衡同样都是男女不平等的结果,那么仅仅改变其中一个结果,即姓氏继承,就能够影响性别失衡吗?换句话说,仅仅让农民接受“随父随母一个样”的观念,就足以让他们相信“生男生女一个样” 是生活的现实吗?如果男性作为劳动力仍然是养老的主力军,如果基层政治生活中,仍然是男性掌权,如果各种机会仍然向男性倾斜,仅仅一个“姓氏继承权”难道就足以让农民改变性别偏好,进而彻底解决新生儿性别比例失衡问题?如此乐观的态度不是过于幼稚,就是执迷于“文化决定论”,相信改变观念就足以改变世界。
在中国农村,传统观念确实还有很大市场,在生育问题上,传统性别观念仍然影响着许多育龄夫妇的生育意愿。但同样不可否认的是,改革开放以来,中国人生育的性别偏好已发生明显改变,其产生原因主要不是观念革命,而是男女在社会权利、首先是就学和就业上越来越趋于平等。不看到这一点,盲目相信传统和观念的力量,会让我们探索男女平等的努力偏离正确方向。作为验证,不妨看看长丰县奖励新生儿随母姓之后,新生儿性别比例失衡的状况是否得到了明显的扭转,是否与随母姓的人数增加实现了同步转变,要是随母姓不断增多,性别比例失衡依然固我甚至越演越烈,那再多的奖励资金都相当于打了水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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