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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医疗损害赔偿责任的价值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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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事故赔偿条例】对于医疗损害赔偿责任的价值定位

作为一种责任构成的要件,通常反映一部法的价值倾向)从上述构成要件来看,医疗损害赔偿责任更倾向于保护患者。实际上,强调保护患者权益,规定医方承担越来越严格的责任,已经成为各国民法的一种趋势。从保护受害者的角度出发,尤其是作为弱者的患者来说,这种责任定位是非常正确的。强调保护患者权益应该成为一项原则,但不可绝对化。“法律的目标是在权利人和义务人之间找到一个公平的制衡点”,不能保护一方,损害另一方。在医患法律关系中,医方担负的是治病救人的重要使命,因此,为他们创造一个合理、宽松的工作环境,充分发挥他们的作用是非常重要的,这和患者利益也是一致的。如果一味加重医方责任,就会导致医方丧失工作积极性,这于患者的健康利益是相悖的。由此,对医方利益,法律也必须予以尊重,尤其对医疗行为所固有的医疗风险,我们更要有清醒的认识,尽管近年来医学技术水平大幅度提高,但还远不能穷尽一切医学真理,很多医学问题仍在探索之中,医学发展还具有相当的局限性,医疗行为固有的风险还是一种客观存在,比如,对患者的特异体质发生的医学原因至今尚无确定性的答案。如果将医方无过错而由于纯粹医学发展局限性的原因造…

的患者损害也归责于医方,显然有失法律的公正,因为,这纯属医学范畴的问题而非法律范畴的问题,正所谓“非因医生之故意、过失引起的医疗事故属法律范畴之外的问题,可由医学界加以研究解决。”所以,要正确定位医疗损害赔偿责任的价值方向,则一方面要以强调保护患者权益为原则;另一方面也要考虑,将纯属医学发展局限性的原因造成的医疗行为固有的风险,排除于医方责任范围之外,以调和医患关系,真正体现法律的公正。

医疗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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