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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范医疗纠纷的关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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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本文所有内容由法律领域专业人士“于东海”负责编辑,主要解答1.医疗实践中的义务 义务作为一种道德关系和道德要求普遍存在。它是人们内心的自我规约,是出自灵魂深处的“应当”。在医疗实践中,医生与患者作为医患关系中的两个不同角色,同样也......本文有2292个文字,预计阅读时间6分钟。

1.医疗实践中的义务

义务作为一种道德关系和道德要求普遍存在。它是人们内心的自我规约,是出自灵魂深处的“应当”。在医疗实践中,医生与患者作为医患关系中的两个不同角色,同样也承担着各自应尽的义务。

医生的义务一直是医学伦理学研究的中心范畴,它指的是医生对患者、社会所负有的道德职责。这种义务是应该做的也是必须做的,是不以有无报偿为条件的。医生的义务来源于社会对医学的需要,决定于人类的健康需要,因此,医生的义务是社会分配的结果,是社会角色所致。无论何时,医生都应当把患者的健康需要摆在自己一切工作的首位;无论何时,抢救患者对每个医生来说都是至高无上的命令。医生的义务就是无条件的忠实于患者的利益,对患者健康负责,不能伤害患者。治病救人,解除病痛,挽救生命,不是医生对患者的恩赐,也不是医生对患者发的慈悲之心,而是医生不可推御的义务。

医生的义务具体来说,包括以下几个方面:①医生必须承担诊治的义务,以其所掌握的全部医学知识和治疗手段,尽最大努力为患者治病,这是医疗职业特点所决定的。只要选择这一职业,医生就不能以任何政治的、社会的等非医疗理由来推托为患者治病的义务。②解除痛苦的义务,不仅仅是躯体上的,而是包括患者精神上的痛苦和负担。医生不仅要用药物、手术等医疗手段努力控制患者躯体上的痛苦,而且还要以同情之心,理解、体贴、关心患者,做好心理疏导工作,解除患者心理上的痛苦。③解释说明的义务,医生有义务向患者说明病情、诊断、治疗、预后等有关医疗情况,这不仅是为了争取惠者的合作,使其接受医生的治疗,更为重要的是尊重患者的自主权利。④保密的义务,医生不仅有为患者保守秘密的义务,对患者的隐私守口如瓶,而且还有对患者保密的义务,如有些患者的病情让本人知道会造成恶性刺激,加重病情恶化,则应该予以保密。此外,医生在对患者尽义务的同时,还必须对社会尽义务,如宣传、普及医学科学知识,发展医学科学等等。一般来说,对患者和对社会尽义务是统一的,但是,由于利益的基点不同和指向不同,也会发生矛盾和冲突。当产生矛盾时,必须首先考虑社会利益,医生要以社会利益为重,尽量说医患者使个人利益阳从社会利益,使两者的利益统一起来。

在医疗实践中,患者同样也有着其应尽的义务。明确患者的义务,也是为了尊重患者的自主权。患者履行自己的义务不仅是对自己的健康负责,也是对医生的尊重,具体来说有以下几个方面:①患者有保持和恢复健康的义务,患者有义务选择合理的生活方式,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保持健康,减少疾病的发生。②患者有积极接受、配合治疗的义务,要尊重医生的劳动,遵守医院的规章制度。③患者有支持医学科学发展的义务。

2.医疗实践中的权利

在传统医学和医患关系中较为强调医生的权利。医生具有独立的、自主的权利,这是由医生职业的严肃性和医术的科学性决定的。在诊治过程中,采用什么治疗方法,用什么药物,需作什么检查,是否手术等等都属于医生权利范围内的事,只能由医生自主决定。医生的这种权利不受外界干扰,即使是来自社会的或者政治原因的干预,医生有权根据患者疾病作出判断,排除其他非医学理由的种种影响。在特定情况下,医生还有特殊干涉的权利。当然这种权利不是任意行使的,只有当患者自主原则与生命价值原则、有利原则、无伤原则、社会公益原则发生矛盾时,医生才能使用这种权利。

患者权利是随着权利意识的觉醒才被提了出来、最早的患者权利运动开始于法国大革命时期,这与当时简陋的医疗服务有关。1793年法国革命国民大会第一次提出了患者的权利,它明确规定:一张病床上只能睡一个患者,两张病床之间的距离也至少应有90厘米。从此,许多西方国家开始重视患者权利的研究和实践。18 世纪末与19世纪初,美国医生实行患者手术治疗应事先取得知情同意。20世纪初,很多国家接受了不取得患者或当事人在自由意志下的知情同意,不允许进行任何人体医学试验的原则。1946年通过的《纽伦堡法典》更加强调和确认患者的权利。近几十年来,一些国家对患者权利开展了越来越多的研究,并采取了一系列的步骤和措施来保证患者权利的实现。

虽然各国对患者权利的规定不尽一致,但患者权利的基本内容大致相同。患者至少应享有的权利有:①基本医疗权,人类生存的权利是平等的,因而医疗保健享有权也是平等的,任何患者有权享有必要的、合理的、最基本的诊治护理来保障健康。②疾病认知权,除意识不清或昏迷状态外,患者对自己所患疾病的性质、严重程度、治疗情况及预后有知悉或了解的权利,医生在不损害患者利益和不影响治疗效果的前提下,应提供有关疾病信息。 ③知情同意权,患者有权要求治疗,也有权拒绝一些诊治手段和人体实验或试验性治疗,不管是否有益于患者。④保护隐私权,患者有权要求医生为自己生理的、心理的及其它隐私保密。⑤免除一定社会责任权,患者因生病而获得医疗机构的证明后,有权根据病情的性质、程度和预后情况,暂时或长期免除一定的社会责任,同时有权得到各种福利保障。⑥要求赔偿权,因医生过失行为导致的医疗差错、事故,患者及其家属有权提出经济补偿的要求。

3.防范医疗纠纷的关键:权利与义务的对立统一

医疗纠纷是指患者或其家属与医疗机构之间,因对诊疗护理过程中发生的不良后果及其产生的原因认识不一致而导致的分歧或争议。近年来,医疗纠纷日益增多,已严重影响医学实践和医患关系,甚至酿成社会风波,成为目前困扰各级医疗部门以及患者的重要问题之一。

造成医疗纠纷的原因是多方面的。除少数是由于医务人员责任心不强、严重失职、技术水平低下引起的外,还有不少是医患双方观念上的差异引起的。其实质是医患双方各自站在自己的立场上,维护各自的权利,强调对方应尽的义务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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