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调整医疗事故鉴定费标准
法律领域专业人士:秦文超精选
主要从事:律师事务所(公司)担任职业律师一职,拥有多年的法律服务经验,可以一对一帮您解答问题(24小时在线),我就是您的法律援助!
•
发布时间:2022年03月26日14时00分01秒
•
阅读人数:
[导读]:本文所有内容由法律领域专业人士“秦文超”负责编辑,主要解答广东省物价局对该省2000至2002年的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案件中的部分案例进行抽样调查和测算,并参考省外同类价格情况,拟定了该省医疗事故鉴定费收费标准调整方案,并已报经广东省人民政府......本文有224个文字,预计阅读时间1分钟。
广东省物价局对该省2000至2002年的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案件中的部分案例进行抽样调查和测算,并参考省外同类价格情况,拟定了该省医疗事故鉴定费收费标准调整方案,并已报经广东省人民政府同意。
新标准及相关规定如下:省级每例4000元,地市级每例3000元。取消县级鉴定收费标准。按照国家规定,经鉴定属于医疗事故的,鉴定费由医疗单位支付;不属于医疗事故的,鉴定费由提出鉴定的一方负担。
医疗事故鉴定费是国家于1992年批准收取的,具体收费标准由各省自定。今年4月国务院重新修订并颁布了《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将医疗事故鉴定由原来省、市、县3级鉴定调整为省、市2级鉴定,并将鉴定工作改由医学会负责。由于医学会是社团组织,组织专家鉴定的经费缺口难以通过财政补助来解决,所以需通过收取医疗事故鉴定费进行补偿。
友情提示:以上就是关于“粤调整医疗事故鉴定费标准”的所有内容,如有差错,请读者自行判断本文内容的正确性。如若转载或引用,请您注明出处:https://www.weigepro.net/about_jztg/38055.html,感谢广大网友们的分享。
说点什么吧
- 全部评论(0)
还没有评论,快来抢沙发吧!
欢迎进入365法律网,我们每天24小时更新最新的法律相关信息,帮助您快速了解更多法律法规知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