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事故中司法伤残等级的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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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事故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事故。确定是否为医疗事故目前需要医疗事故鉴定委员会鉴定才能认定。
法律咨询:
我是江苏南通的,08年我家孩子两岁时右肘肱骨粉碎性骨折,在和医院签订了内固定手术同意书后,医方擅自改变手术,将内固定手术改为石膏外固定,该石膏外固定没有经过我们同意,是在我们毫不知情的情况下做的治疗方式与医院发生医疗损害纠纷。2011年1月17日经省医学会作出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书,该鉴定书认为:医方存在过错。患者右肘内翻30度畸形,属四级医疗事故,医方负次要责任。我们申请为孩子做司法伤残等级鉴定,但是该医院不同意做司法伤残等级鉴定,法院不支持我们司法伤残等级鉴定的申请。对于患者目前的损伤情形,我们是否有权利申请司法伤残等级鉴定我们向法院申请的司法伤残等级鉴定是否符合相关法律、法规
律师回答:
你不可以申请司法伤残鉴定。司法鉴定的发起人只能是公检法司,法院不支持,意味着由法院启动司法鉴定的路已经堵死了。
相关法律知识:
《司法鉴定的规定》
1、司法鉴定的含义
司法鉴定,是指在诉讼过程中,为查明案件事实,人民法院依据职权,或者应当事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的申请,指派或委托具有专门知识人,对专门性问题进行检验、鉴别和评定的活动。
1) 广义上讲,法院委托的技术鉴定也属于司法鉴定的范畴;
2) 狭义上讲,法院委托非医学会组织的医疗过错鉴定为司法鉴定
本站讨论的司法鉴定仅指狭义概念的司法鉴定。
2、司法鉴定与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主要区别
1) 司法鉴定必须由法院指派或委托;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可以由双方当事人共同委托或由卫生行政部门移交医学会鉴定;
2) 司法鉴定可以由医学会鉴定,也可以由其他鉴定机构鉴定;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只能由医学会组织鉴定;
3) 非医学会组织的司法鉴定结论主要是过错鉴定,不涉及医疗事故的问题;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一定涉及是否医疗事故的问题。
3、司法鉴定的原则
1) 合法、独立、公开;
2) 客观、科学、准确;
3) 文明、公正、高效。
4、司法鉴定的提起
1) 法院依职权主动提起;
2) 当事人向法院书面申请,是否准许由法院决定。
5、司法鉴定的时效
1) 司法鉴定应当在诉讼后提出;
2) 司法鉴定必须在法院规定的举证期限内提出,一般的举证期限为法院首次开庭前,时间为一个月左右,视具体的案件稍有差异。
6、司法鉴定费的缴付
1) 申请人提起司法鉴定的,费用由申请人缴付;
2) 法院依职权委托司法鉴定的,由法院确定费用缴付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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