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判实践中如何认定医疗过错
[导读]:本文所有内容由法律领域专业人士“蔡满丹”负责编辑,主要解答【医疗事故的认定问题】审判实践中如何认定医疗过错的问题 随着现代科技的发展,在诉讼活动中遇到了越来越多的专门问题,因此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61条明确规......本文有1285个文字,预计阅读时间4分钟。
随着现代科技的发展,在诉讼活动中遇到了越来越多的专门问题,因此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61条明确规定了专家辅助人制度,其作用就是通过专家辅助人对案件中的专门性问题进行阐述和说明,帮助当事人就涉及专门性问题的证据进行说明和审查,同时审判人员通过对专家辅助人的询问也有助于弥补其对专业知识的缺乏,使其能够运用掌握的法律知识对案件作出准确的判断。专家辅助人制度的创设借鉴了英美法系关于专家证人的规定,在现行立法规定的鉴定制度没有改变的情况下,提高了当事人对专门问题判断的参与性,为法官对鉴定结论进行必要的审查判断提供了依据。同时,充分发挥专家辅助人制度在审理医疗损害赔偿案件中也尤为重要。
医疗损害赔偿案件最突出的特点是与医疗相关的信息的分布是非常不均衡的。医学是极为复杂的生命科学,患者身体的病情状况受到很多复杂因素的影响。病情的发展往往不是人力所能决定的。医方经过长期的专业训练以及临床实践,积累的医疗知识和医疗技术远远多于患者、双方的诉讼代理人和法官。医疗行为的独特性决定了它比一般的民事案件在法律诉讼程序上更为复杂,特别是必不可少的医学方面的专家辅助人的阐述来帮助法官理解复杂的医学知识以对医疗过错的认定作出自己的判断。与普通人对医疗损害赔偿案件的作证不同,专家辅助人能够根据相关诊疗标准和医疗技术的发展情况,对医方是否存在医疗过错提出意见和推论。这些意见和推论,可以不是亲自看到和听到的事实,但仍然可以直接被法庭接受并作为关键的证据。但是对于普通证人来说,一般情况下只能根据他亲自看到和听到的对所发生的事实提供证据。如果根据医疗标准提出自己的意见和推论,是很难被法官采信的。
在当前的审判活动中,通常的作法是将鉴定结论看作是科学判决,而对专家辅助人制度的运用很有限。随着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颁布后,有必要指导当事人充分运用专家辅助人制度以弥补医学知识的不足,为其充分行使诉讼权利创造条件;法官可以通过询问医学专家在审理医疗损害赔偿案件时全面、科学地审查鉴定结论,并结合案内其他证据进行综合分析,独立地作出裁判。在聘请医学专家的过程中,应注意以下几个问题:
在使用医学专家的过程中,可能出现由于医学专业性而产生的专家个人偏见对法庭的判决结果造成负面影响的情况。作为医学专家,在讨论相关的医疗过错标准的时候,很难避免受其教育和经验的背景影响,从专业的角度出发,对证据有先入为主的偏见,不能对全部的证据一视同仁,得出的意见和推论有局限,因此对事实的判断可能不如鉴定小组具有平均判断能力的人共同做出的判断。在此种情况下,法庭采纳的应当是认定医疗过错的一般标准,而非某一类并未被广泛采纳的学术研究观点。
由于为被告的医护人员作证的专家与被告的医护人员在同一医疗卫生职业领域中,这些医学专家自然被认为会对被告产生职业上的同情而影响举证的客观性。这可能也是专家辅助人制度未能在医疗损害赔偿案件中充分运用的重要原因。因此,尽管专家在案件审理中有着重要的作用,但最后的判决是由法官作出。作为案件独立裁判者的法官,拥有一定的控制权,这就有利于控制案件审理的秩序和节奏,避免所有法律程序控制在当事人和医学专家的手里,进而对案件事实作出更准确的判断。
除对当事人申请的医学专家进行询问外,法官还可以就专门性问题向有关医学专家进行咨询。这样不仅可以避免医学专家因个人学术偏见而导致的负面影响,而且还能弥补法官对相关知识的不足,使其对鉴定结论和其他证据作出独立的认定。在选择医学专家时,法院可以借鉴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中从专家库随机抽取鉴定人的方法,在当地医学会的配合下,从案件所涉及专业的专家库中随机抽取2—3名医学专家。之所以在当地医学会的专家库中进行选择,因为这样不仅可避免因选择医学专家和审核其资格而加大了法官的工作难度,而且另行选择医学专家无疑也是对医学会已建立的专家库的资源浪费;另外,通过对当地医学专家的咨询还能获取当地对涉案医疗过错认定的一般标准,避免了医疗的专门性因素和地域因素对认定医疗过错的影响。
在医疗过错的认定中,医学专家的意见和推断能帮助法官理解与案件相关的医学理论和知识,因此充分发挥专家辅助人制度的积极作用,有助于法官独立地、科学地审查鉴定结论,分析、比较有关证据,运用相关的法律知识判定案件的事实,以实现医患利益的共同保护。
医学领域的进步和相应的法律体系的发展是相辅相成的,对医疗过错认定的完善一方面有赖于医学的进步和医疗经验的总结,从而在实践中形成一套切实可行的医疗行为准则;另一方面也有赖于审判实践的积累,只有在实践中才能积累一套医疗过错的认定标准。
医疗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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